豫茂茂:誰將能成為裁決天下的至高神?
區(qū)塊鏈,一個大家耳熟能詳?shù)脑~匯,它代表的不只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人們所缺乏的一種精神。
人與人之間總是缺乏足夠的信任,總是在背叛與被背叛之間猶豫、糾結,從而失去了很多的機會,造成很多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失。
相信很多的人都比較感同身受,就是有很多人會被盜版權。比如某人的一些發(fā)明或者是一些理論,在沒有成功之前不可以進行公證,等到成功了想要進行公證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這種東西在市場上早已經泛濫了。
還有一些學者發(fā)布的論文、理念,也經常被人盜襲,比當事人還要早的申請專利,或者是提早的發(fā)表,強取豪奪別人的勞動成果。
就是因為沒有一個公正的平臺,可以將每個人的行為思想,通過文字的方式記錄在案,沒有絕對的證據(jù)性的東西。即使很多人明知道以某個盜取人的才華,根本不足以寫出這樣的言論,就因為他及早的申請了專利,最后只能便宜了盜取人,傷透了正在努力的當事人的心。
可能這樣說有些模糊,就拿文章來說,比如:李寫了一篇比較不錯的文章,但是自己仍不滿足,想要更改的盡善盡美,但是不經意間,他的文章被張所發(fā)現(xiàn),并盜用發(fā)布了出去,那么署名人是張,而不會是李。(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張就是利用了李沒有在任何地方做公證,所以才讓張有機可圖。我想任何人都會是這樣的想法,都想要讓自己的文章金科呢呢跟的寫到最好,不可能把一篇殘次作品提前發(fā)布的。
即使以后發(fā)布了很可能也會和發(fā)布平臺有糾紛,出版了再和出版方有糾紛,作者沒有多大的權利,版權得不到公證。
我一直認為大張偉就是一個例子,他與之前公司解約,之前的他自己演唱過的歌曲,因為合約的問題,他都不能再演唱,或許版權真的都在公司那邊,但是這些個本就是大張偉唱火的,換其他任何一個人唱都不可能再是原來的味道。
公司里也只是將那些歌曲封存,永不見天日,真正受損失的反而是喜歡那些音樂的歌迷。
當然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每時每秒都在發(fā)生著類似的案件,文化傳承得不到第一時間的公證。
還有中國的傳統(tǒng)文化,代表人物、物質文化遺產,很多很多的東西,因為得不到有力的公證,致使國內很多的古董、文物等流失海外,中國文化被番邦異族隨意更改,幾乎要斷我傳承。
我們人類的世界就應該有一個可以監(jiān)察天下的東西,做著最公正的裁判,記錄最正確的信息,督促我們人類前行的道路。
區(qū)跨鏈就具有這樣的特性,比特之窗認為,它不單單是劃時代的創(chuàng)新技術,更是人類技術的指明燈,以后所有的技術科技都將圍繞著區(qū)塊鏈進行開發(fā)、發(fā)展。
區(qū)塊鏈本身也將成為一種文化,世代相傳的傳承下去,為我們的子孫后代做最公正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