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課間十分鐘,不能只怪老師

最近,課間十分鐘“消失”的話題在各大平臺刷屏。我們也發(fā)過相關文章。
在不少中小學校,孩子們一到課間就被“圈養(yǎng)”在教室里。
除了上廁所之外,他們不能隨意走動、大聲講話,更不能去操場上跑跑跳跳。
一些“開明”的學校,允許學生小范圍活動。

不過,跨級流動就別想了,嬉戲玩耍也沒門兒,因為班委和老師會定期巡邏。

在我們后臺的評論區(qū)里,讀者們也倒起了苦水。
原來,不少孩子的課間十分鐘都沒了。

上學如坐牢,看得人瑟瑟發(fā)抖。
第一波跳出來吐槽的就是家長,他們實在無法想象現(xiàn)在的校園生活能無趣到這種地步。



老師們同樣無奈,因為他們和學生一樣渴望課間休息。

看起來,這項奇葩校規(guī)帶來了學生、家長、老師三敗俱傷的局面。
有人說,這都是學校為了圖省事想出來的歪招。


呼吁大家一起反對學校監(jiān)獄化。

還有人呼吁學校不要搞懶政,讓孩子們野一點也無妨。

說實話,第一次看到相關報道,我們也有類似的想法。
但了解更多情況之后,我們發(fā)現(xiàn)問題的癥結(jié)在于:
孩子課間“野”出了事,誰負責?
萬一發(fā)生磕磕碰碰,家長來鬧事怎么辦?


校內(nèi)的孩子太多了,老師們哪怕長出三頭六臂都照顧不過來。
家長呢,又很較真,孩子出點問題,就想著找老師和學校擔責。


老師和學校就活該被連坐嗎?

我小學那會兒,課間被同學從后面推了一下摔倒了,牙咬下嘴里一塊肉,去醫(yī)院縫了7針才好。
父母去找推我那同學的家長講道理,最后他們給我賠了40個雞蛋。
我們絕對沒想著找老師的麻煩。
可現(xiàn)在的一些家長不這么想問題。
在他們看來,自家寶貝出了事,學校和老師也有(要)責(賠)任(錢)。
比如,這位小朋友意外崴了腳,家長就很糾結(jié):

再比如,《中國教育報》報道過這樣一個案例:
一個男生在拉架過程中拍了另一個男生的頭。
第二天,被拍頭那位的家長就來學校找老師了。
盡管老師后來也陪著男孩去做了檢查,協(xié)調(diào)賠償。
但家長仍然覺得老師處置不當,怎么都不滿意。

在旁觀者看來,這件事情和老師沒有半毛錢關系啊,家長就不能高抬貴手嗎?
沒辦法,有些人就是死抓著不放。
還有一些“法律意識很強”的家長,明明知道自己的孩子有錯,仍然會拉著學校當墊背。
比如這位同學,自己打傷了別人,要賠錢。
于是,他家長想了個騷操作,狀告學校管理不到位,讓學校也出一半賠償金。

還有這樣的,明明孩子是自己摔傷的,非說是在學校搞衛(wèi)生受傷了。

遇到這種極品家長,你不害怕嗎?
作為老師,你敢讓學生放飛自我嗎?
在我們的評論區(qū)里,還有讀者分享了一些讓人血壓飆升的案例。
有這種上門訛詐的:

有天天要求老師消毒手指的:

還有這種直接上拳頭的:

正如網(wǎng)友說的:“當訛人沒有成本的時候,就別怪正義消失。當訛老師沒有成本的時候,就別怪課間十分鐘消失?!?/p>
趨利避害是人類的本能,老師也要想辦法保護自己啊。

犧牲十分鐘,或許可以避免好多糾紛。

醫(yī)鬧最后倒霉的是患者,校鬧最后倒霉的就是孩子。

從課間十分鐘消失的話題出發(fā),許多人都在感慨:現(xiàn)在的人民教師真是太難當了!
一個直觀的感受是,以前的家長大多好溝通,現(xiàn)在的家長錙銖必較。

以前的老師備受尊敬,現(xiàn)在的老師簡直就是家長請的廉價保姆。


蠻不講理的家長或許不多見,但精致利己的家長絕對不少見。
一位校領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講了自己的親身體會:
“有些家長的孩子欺負了別人,學校通知他們來處理,他們會對你說,這是小孩子的摩擦,不要上綱上線,不要過度干預孩子的事情??傻鹊剿麄冇X得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了,又會第一時間沖到學校,要求各方都要給說法!”
“有時候兩個孩子打鬧,一方受傷了。家長來理論,對方家長的基礎操作就是搞推諉,‘我家孩子是不對,可一個巴掌拍不響,你家孩子就沒錯嗎’……推來推去,最后往往就是老師和學校賠錢了事,平息兩邊的爭端?!?/p>

總之,這些巨嬰家長好像真沒人能管得了,鬧來鬧去只能是學校和老師當軟柿子。
還有呢,現(xiàn)在的老師們稍有不慎就會被家長舉報。

一出事情,就會被某些和稀泥的領導推出去擋槍。


他們對學生的教育權(quán)、懲戒權(quán)有限,但肩負的責任卻無限大。


一些地區(qū),學生即便在校外、在假期出了安全事故,學校和老師也要被追責。


在完成教學任務、看管好學生之外,他們還要為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搬磚添瓦。

為了防止校園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他們還要經(jīng)常搞班會搞安全教育,告訴學生不能打架,不能追逐,不能xxx,不能xxxxx……
這些事情,可能孩子家長都未必做得那么到位。
你說他們能不累嗎?
最近一位00后女教師自殺的新聞,大家應該也都看到了。
在遺書里,她說自己真的很難受。應對各種檢查,各種活動,特別心累:

“不幸福的老師怎么能教出積極樂觀的孩子呢?”
這句話太扎心了。

人人都不想看到孩子在課間被“圈養(yǎng)”,在廁所里偷偷交朋友。
可到底該怎么做,才能破除校方和老師的安全焦慮?
有人說,要從家長的心態(tài)改起。
他們期待家長們學會放手,讓孩子學會在磕磕絆絆中成長;不要把老師當保姆,把自己當上帝;學會信任學校,提升家校合作能力。
但說實話,理想很美好,現(xiàn)實很骨感。
巨嬰家長是不會聽這些口號的,你不能指望他們一夜之間長大。
更務實的策略還是這兩條:首先,校園里的按鬧分配應該得到遏制。
我們不該讓一小撮奇葩家長綁架所有人,更不能讓訛詐的惡習在校園里橫行霸道。

此外,還應該制定更細化的規(guī)則,明確哪些責任該由教師承擔,哪些不該。
如果發(fā)生任何一點bug,最后都由老師擔責的話,那所謂的“讓孩子自由成長”、“不搞一刀切”,根本無從談起。

其實早在2019年的時候,教育部就出臺了《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 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
其中明確提到要杜絕不顧法律原則的“花錢買平安”:

針對校鬧行為,《意見》也要求各方勇于亮劍:

既然有現(xiàn)成的指導意見,那就請好好執(zhí)行,遇事不要總把鍋甩給老師們。
如果一接到投訴,就不分青紅皂白拿板子打?qū)W校、打老師,最終的結(jié)果就是校方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用風險最小的方式處理問題。
本質(zhì)上,這就是上層懶政刺激下層躺平。
另外,家長任性舉報的歪風也該被管管了。
從制度設計的初衷講,舉報制度有一定的正面意義。
它能讓家長合理行使自己的監(jiān)督權(quán),及時反映違規(guī)補課、變相體罰這種問題。
但如果家長拿著這項工具為所欲為——
比如,舉報老師點外賣,“搞得小孩子跟著學壞,也叫家長點外賣”;舉報老師穿裙子,“妖里妖氣,不像正經(jīng)人”;舉報老師開車上班,“太過招搖”;舉報老師回復微信不及時……
這種是不是也該有人教教他們怎么做人呢?
總之,奇葩校規(guī)的出現(xiàn)不能單方面只怪一線教師。學校和主管部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是底線,在此基礎上廓清權(quán)責、照章辦事、不偏不倚是正途,唯有如此才能讓老師“脫掉鐐銬”,揮灑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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