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產女嬰自愿捐獻的腎臟?自媒體的造謠手法露餡了
近日,有自媒體 @和月伴梨發(fā)帖稱,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仁濟醫(yī)院于“2021年8月和2022年1月將不幸早產女嬰自愿捐獻的腎臟,成功移植給了兩名成人”,并配發(fā)一張英文論文截圖。貼文引發(fā)網友強烈關切,留言質疑:“早產也沒死,憑啥捐獻嬰兒的腎”“未成年人的器官不應該移植”。

顯然,“不幸早產女嬰自愿捐獻”本身就是病句,而且上海辟謠平臺多番查證發(fā)現,該自媒體帖文實際上是運用“春秋筆法”歪曲事實,對論文內容斷章取義,并借用“器官移植”話題炒作、引戰(zhàn),網友應提高警惕。
首先,貼文提到的兩例腎臟移植一事,其中一例于2021年10月就被多家主流媒體公開報道。該名早產兒是孕周29周、體重僅1.07kg、出生僅2天的嬰兒,因先天性心臟病不幸離世。父母決定捐出寶寶有用的器官,移植給一位尿毒癥患者。是國內迄今為止最低年齡和最低體重的捐獻者。
其次,貼文提及的論文內容,上海交通大學于2023年2月27日在官網做過專門介紹,也提到了上述報道中的女嬰案例,原文內容是“早在2021年8月,仁濟醫(yī)院腎移植團隊為一名孕29周出生、體重僅1.07kg,因先天性心臟病不幸離世的早產女嬰成功實施捐獻后腎移植手術”。
另一例移植案例是“去年1月,一名妊娠29周零5天出生的早產女嬰因嚴重的缺氧性腦病離開人世,經父母同意,她的雙腎被捐獻給一位患有終末期腎病的25歲女性。”據介紹,兩例捐獻均經過器官獲取組織(OPO)認證,符合正常倫理和死亡判定流程,具有官方的系統(tǒng)分配確認書。

因此,女嬰腎臟移植一事本身事出有因,也完全經過家長同意,并按照合理合法程序進行,并無任何問題。論文本身聚焦的是手術操作技術之復雜,現有臨床經驗之少,并不存在任何暗示、提倡未成年人進行器官捐獻的說法。
那么,讓網友為這樣一篇專業(yè)論文產生擔憂的原因是什么?上海辟謠平臺分析發(fā)現,這與發(fā)帖人@和月伴梨的“春秋筆法”不無關系。
第一, 以“重大消息”開篇,吸引讀者注意,行文模仿專家口吻。
第二, 斷章取義、模糊重點,刻意隱去“女嬰已離世”“經父母同意”“救助腎病患者”等客觀事實。
最后,貼文以“只愿一切都在良性循環(huán)內”收尾,以悲觀情緒渲染該論文中提到的手術技術進步,女嬰的字眼又激起了網友的同情心和憤慨之情,其中,更有一波自媒體大V推波助瀾。如擁有161.7萬粉絲的法律大V“張捷觀察-誰是誰非任評說”不經過核實了解,就轉發(fā)稱中國有某種殺嬰傳統(tǒng)觀念,臆測有人會借此鉆空子,將此手術冠以“法不禁止皆可胡作非為”的“大帽”。部分境外社交媒體截圖轉發(fā),以此“佐證”中國制造“器官產業(yè)鏈”。
當下,脫離事實的話題討論和延伸總是充斥著網絡空間,造謠者每每成功借題發(fā)揮,收割大波流量。這背后是平臺管理的缺位、自律的缺失。上海辟謠平臺在此呼吁,相關賬號平臺應當肩負起社會責任,對利用類似炒作方式的行為加強審查和管理,對造謠傳謠和炒作營銷者決不能姑息,除了采取禁言、封號等懲治措施,應當持續(xù)排查和打擊。上海辟謠平臺已將相關情況向網信部門反映,網信部門高度重視,后續(xù)情況我們將繼續(xù)進行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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