鈉離子電池運輸將納入UN38.3測試要求

概述:
在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08日聯(lián)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小組(UN TDG)的會議上通過了關于修訂鈉離子電池的管控要求。組委會擬對《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第二十二修訂版和《試驗和標準手冊》修訂1(ST/SG/AC.10/11/Rev.7修訂1)進行修正,將鈉離子電池相關要求加入這兩個文件中。
修改內容:
對《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的修改:
??增加一個2.9.5的章節(jié)(類似于原來的2.9.4:鋰電池):鈉離子電池。
修改UN編號和運輸專用名:原為UN3292:含鈉金屬或鈉合金電池,或含鈉金屬或鈉合金電芯,修改為以下內容:

??修改特殊條款:SP188、SP230、SP296、SP328、SP348、SP360、SP376、SP377;增加特殊條款SP400和SP 401(鈉離子電池安裝在設備或和設備一起包裝時作為普通貨物運輸?shù)囊螅?/p>
??使用與鋰電池相同的操作標簽;
對《試驗和標準手冊》修改:
適用范圍:UN38.3章節(jié)不再只適用于鋰電池,鈉電池也將會適用于,含有鋰電池的一些描述后面都將會加上鈉離子電池或者刪除“鋰”。
增加一個測試樣品數(shù)量的表格:無論單獨運輸還是作為電池的元器件的電芯都不要做T8強制放電的測試。
結束語:
建議有計劃生產鈉離子電池的企業(yè)應盡早關注相關的法規(guī)信息,一旦法規(guī)實施后能有效應對法規(guī)要求,使產品的運輸能順利進行。我們也將持續(xù)關鈉離子電池的法規(guī)和標準信息,為客戶及時提供相應的要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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