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造安娜》中的律師Todd在一開始為何接下安娜的案子,成為她的辯護人?

有沒有很好奇在影集《創(chuàng)造安娜》中的律師Todd在一開始為何接下安娜的案子,成為她的辯護人?依時間序列而言,當(dāng)時的Anna已經(jīng)沒錢才對,是無法支付律師費用的情況才是。
首先這在影集中沒有任何的明說,只是在一開始制作《創(chuàng)造安娜》這系列單元時(鏈接: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wu411X7KP/ ),也是最引起我的興趣,想進一步了解的一件事。

不過這原委沒有在網(wǎng)絡(luò)上有任何“明確的、具公信力的”新聞資料。
所以如果像YT網(wǎng)友“陳啟”一樣好奇這事的朋友,目前有幾個方向的解答可作參考,根據(jù)美國網(wǎng)友們的猜測有…
1-????? Todd是公設(shè)律師。
2-????? Todd在接下時已知道Anna和這整起事件會產(chǎn)生的效益,所以為了得到這可能會產(chǎn)生的“影響力”,所以在接她的案子時是“到妳有錢了再還我就好”這樣的方向打的合約。
關(guān)于第一點,可信度不高,畢竟真實世界中的Todd Spodek有自己的律師事務(wù)所。
第二點的可信度高許多,也因此在辯護時他搬出傳奇歌手Frank Sinatra為模擬。還真幫Anna找名人/演員的造型師Anastasia Nicole Walker為Anna打理她的出庭LOOK。
這一切的戲劇化,不就擺明了說“來買!來買??!快來買這故事”。

檢查官也不是笨蛋,所以也引用《山姆之子》法條做反制,這個法律簡單來說作用在于:「妳無法透過售出妳的故事順利的從中獲利,法律會在之中做梗?!?/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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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最終NETFLIX是間接的付清了Todd Spodek的70000美金的律師費(相等于2,014,075新臺幣=445,732人民幣/2022-04-06匯率計算)。
另外NETFLIX的《創(chuàng)造安娜》故事中暗示了Todd和他的老婆后來選擇離婚,但在現(xiàn)實世界中這沒發(fā)生過,而且Todd Spodek這對夫妻檔恩愛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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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目前Anna不用遣返了+她已透過IG和Rachel上演互撕逼大秀,這是目前最新的消息。
PPS:這個影集有個很核心的重點要告訴觀眾的,但藏的很好,這個橋段在于Vivian去訪問了一位不具名的華爾街華裔女性金融高層,想了解這么荒誕的事,怎么會發(fā)生在這世界上?
高層輕描淡寫的表示:「那是妳不懂真正有錢人的圈子和金融游戲怎么運作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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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chuàng)造安娜 #NETFLIX ?#ToddSpodek #山姆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