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守護神”做好“拓荒牛”

作者:吳維倫
最近,按照安排,坐車5小時去省城對接發(fā)展項目落地事宜,先后到了2個廳局匯報對接工作,按照預約得到了熱情接待,得到了比較全面的答復,辦完事又馬不停蹄地踏上回家的旅程,好不容易深夜12點到家。
至今都還反復想著那次到省辦事的經歷,親身體會到中央三令五申要求轉變作風,取得了較好成效,讓群眾看到了實在效果,看到了服務工作的改進,切身體會到效率的大大提升。
但客觀來看,“門好進、臉好看、說有理、事難辦”現象還在一些單位和部門存在,這種現象的出現有法規(guī)規(guī)定原因、部門職責原因、審批前置等原因,單從現在的法規(guī)和政策來落實都沒錯,大家都是在嚴格貫徹落實法規(guī)和政策,都在嚴格依法行政、嚴格按法辦事,這讓我無話和可說。
我在想,對于必須要各級嚴格保護的資源,各級組織、干部和每位群眾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來落實好、保護好,這是沒得商量和討論余地。但在具體工作中,我們不可以簡單地把10多年前、甚至20多年前劃定的各類保護區(qū),不分具體情況、不考慮時間間隔、不考慮空間變化、不考慮群眾生計、不考慮地方發(fā)展實際等因素,一味簡單地用今天現行的政策和法規(guī),來簡單地、片面地抓多年前劃定保護區(qū)保護,我覺得這樣有些過于片面,一定程度上有些脫離實際,沒有很好地、真正地貫徹落實好保護性政策法規(guī),更沒有更好達到制定法規(guī)的初衷和目的。
資源保護最終是了人類,合理地利用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是為了更好地助推可持續(xù)發(fā)展,是為了更好地調動區(qū)域群眾保護資源、珍惜資源、利用資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否則,有時候說不定會適得其反。(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多為基層創(chuàng)造性地依法服務,在當下顯十分重要,在今后已不會過時”,這是我想說的。作為黨員干部,一定要當好資源“守護神”,更要做好發(fā)展“拓荒?!?,工作中要堅持不能辦的堅決不辦,能結合實際創(chuàng)造性地依法服務辦理的要抓緊辦,不能簡單地、片面地、僵化地貫徹法規(guī)和政策,不能成為“盲服務”,要成為前瞻性、創(chuàng)造性的貫徹者、探索者、服務者,讓資源得到更好保護,讓區(qū)域得到更加持續(xù)的快速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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