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交易的房產(chǎn)被法院查封,買受人該怎么辦?

案例一:李強與趙君通過朋友介紹認識,雙方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協(xié)議,約定李強購買趙君名下的房產(chǎn)。簽約當日,李強付給趙君20萬定金,做房源核驗時才知道原來這套房子已經(jīng)被法院查封了,無法正常交易過戶。這種情況下,李強怎么辦呢?
王律師:趙君將擅自將已被法院采取了查封措施的房屋轉讓給李強,雙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一般認定為無效,但如果法院或者申請采取強制措施的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強制措施已經(jīng)解除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則雙方可以正常交易。
案例二:王娟通過房產(chǎn)中介公司的居間介紹,與李麗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李麗購買王娟名下的房產(chǎn),李麗在雙方辦理完網(wǎng)簽后三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了王娟包含定金在內(nèi)的首付款總計130萬元。沒想到王娟因與他人的借款糾紛導致交易房產(chǎn)被法院查封。這種情況下,李麗該怎么辦?
王律師:王娟轉讓房屋后,法院對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不影響已成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王娟與李麗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如果合同約定的過戶期限屆滿,交易房產(chǎn)的查封措施依然未解除,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李麗可以考慮為王娟先清償債務將房屋解封辦理過戶,然后在向王娟追償墊付的款項,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風險。另外一種方式就是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李麗向王娟主張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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