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U因涉嫌剽竊被江南警察署告發(fā),經紀公司表示將強烈應對虛假事實
IU因涉嫌剽竊被江南警察署告發(fā),經紀公司表示將強烈應對虛假事實
歌手兼演員IU(本名李智恩)因涉嫌剽竊音源被警方告發(fā)。
10日,據(jù)首爾江南警察署透露,本月8日收到了IU剽竊其他藝人音源違反著作權法的告發(fā)狀。
成為告發(fā)對象的歌曲有《粉紅色高跟鞋》、《好日子》、《BIBIBI》、《可憐》、《Boo》、《Celebrity》等共6首。 其中《Celebrity》由李知恩作曲,《BIBIBI》是參加了制作。 據(jù)悉,檢舉人不是剽竊對象的原著作權人,而是普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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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害是只有受到侵害的人,即剽竊對象的原著作權人起訴才能進行案件的親告罪。 檢舉人以"以營利為目的或經常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即使沒有起訴也可以提起公訴"的例外條款為依據(jù)提交了檢舉狀。
李知恩所屬經紀公司發(fā)表立場文表示:"現(xiàn)在還沒有正式接到調查機關的聯(lián)系,通過報道第一次知道了告發(fā)事實。""正在了解告發(fā)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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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表示:"關于李知恩,網絡社區(qū)、SNS、YouTube等發(fā)布了剽竊嫌疑帖子和毫無根據(jù)的謠言的印,對此我們很清楚。""以相關疑惑被提出時起收集到的證據(jù)為基礎,向調查機關提交了訴狀。" "將以虛假事實為基礎,對無差別的舉報和加害等犯罪行為進行強有力的應對。"
另外,《粉紅色高跟鞋》在發(fā)行當時的2013年,也受到了與海外音樂人Nekta的《Here's Us》部分旋律相似的指責。 李知恩當時的經紀公司否認表示:"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歌曲。"“旋律聽起來可能相似,但和弦進行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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