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進出口散裝食品有哪些適用標準?

一、湖北進出口散裝食品有哪些適用標準?
1.散裝即食食品是指提供給消費者可直接食用的非預包裝食品(含預先包裝但需要計量稱重的散裝即食食品),包括熱處理散裝即食食品、部分或未經熱處理的散裝即食食品、其他散裝即食食品。
2.熱處理散裝即食食品是指制作過程中,所有組分均經徹底加熱處理(中心溫度至少達到70℃,持續(xù)時間至少1 min)后銷售的散裝即食食品。
3.部分或未經熱處理的散裝即食食品是指制作過程中,加入了未經徹底加熱處理組分或生鮮組分的散裝即食食品。
4.其他散裝即食食品是指經腌制、干制或發(fā)酵等工藝制備的散裝即食食品和上述類別不包括的散裝即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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