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碩律師事務所:這些人可以免除或減輕刑事處罰!
一、免于刑事處罰的情況
第一種、過失
1、應當預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fā)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jīng)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導致發(fā)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2、對于過失犯罪,法律有規(guī)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第二種、不可抗力
雖然行為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因為不能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屬于犯罪。
第三種、正當防衛(wèi)
1、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2、超過必要限度的正當防衛(wèi),明顯造成重大損害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正在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減輕刑事處罰的情形
第一種、未成年人犯罪
1、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年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對依照前3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18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4、年滿75周歲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種、精神病人犯罪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
2、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種、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第四種、緊急避險
1、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2、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