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總督一般加兵部尚書銜,那么專職兵部尚書還有實權嗎?

在清代,地方官中最高級別的是總督,次之是巡撫。像大家熟悉的兩江總督、直隸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等等,都是當地最高級別的官員,可以說是一方封疆大吏。
一般來總督是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屬于是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的話,則是從一品。巡撫則是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的話,為正二品。
說到可能很多人有疑問,總督加兵部尚書銜的話,那么專職兵部尚書還有實權嗎,兩者之間不會起沖突嗎,還有為什么要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呢,今天貧道來具體說說。
首先總督加的兵部尚書銜為虛銜,并非實職。之所以加兵部尚書銜,在于提高總督的地位,加大總督的權力,以方便總督更好的節(jié)制一方,來負責轄區(qū)內的軍民諸政。
如果單純的總督不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和加兵部尚書銜的話,是很難節(jié)制下屬,很難統領一省軍政的。
我們來看看兵部的職權范圍是:武職選授、處分、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事。
總督如果沒有兵部尚書銜的話,對于轄區(qū)內的提督還有綠營是沒資格節(jié)制的。所以為了總督更好的節(jié)制一方,自然要給他加上兵部尚書銜。

而都察院是監(jiān)察百官的機構,除了監(jiān)察百官以外,都察院的具體職責還有:稽察各級衙門、官吏辦事的優(yōu)劣。檢查注銷文書案卷及封駁事。巡視各營等事務等等。
而總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等于是擁有監(jiān)察下面官員的大權,可以更好的節(jié)制下面官員。
所以總結來說,朝廷為了總督可以更好的節(jié)制一方,讓其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是給予相應的監(jiān)察大權。加兵部尚書銜,則是給予相應的節(jié)制軍隊之權,可以節(jié)制下面的提督等武官。
說到底就是好讓總督更好的統御下面,不會讓總督干兼銜和加銜的差事,總督的影響力只能是在自己的轄區(qū)之內。
所以說這兩個職位只是虛職,并非實官。不會與專職的兵部尚書產生沖突的,兩者是各司其職,專職的兵部尚書當然還是有實權的。
當然說起來總督可是一方封疆大吏,說起實際權力來,就是兵部尚書也比不上總督的。
因為清朝的六部較之于明朝的六部,權力是小了很多。以兵部來說,兵部名義上是全國最高軍事機構,但其實是不涉兵權的,也就是說兵部是沒有兵權的,所以兵部尚書還真沒有總督的權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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