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與文學的審美差異與聯(lián)系》

文學#音樂#審美#
? ? 文字|鄉(xiāng)村網絡基礎建設
? ? 封面|Marius Masalar
音樂與文學的審美差異與聯(lián)系
? ? ? ?文學與音樂同屬人文學科,各自是一種獨特的審美藝術,是個人成長離不開的美育方向。但在審美狀態(tài)下,音樂與文學確是有著明顯的差異。
? ? ? ?從審美主客體的距離來說。音樂是心靈與心靈直接交流的藝術。音樂能直接作用于人的內心,調動人的情緒,觸碰人的靈魂,而這一審美狀態(tài)是不需要通過其他方式二次轉化達到的。人對于音樂的審美狀態(tài),是無目的、無邏輯、無功利的。嘗試通過把音樂置之于概念、圖像、邏輯、經濟的范疇“理解”音樂、“認識”音樂,只會掩蓋、扭曲音樂本身的美,并不是一種正確的審美方式。一首語言陌生的歌曲,甚至一首毫無人聲語言的樂曲之所以能夠觸動人的靈魂,給人帶來愉悅,不是“理解”、“認識”或其他的功勞,而是音樂本身的作用。人并不需要音樂以外的方式來進行音樂審美。
? ? ? ?但文學則完全不同于音樂,文學的審美并不是直接的。要想進入文學的審美狀態(tài),離不開對它的“理解”、“認識”。不識漢字,不懂漢語,卻能夠欣賞漢語文學的情況是不存在的。當然,文學的審美過程也不是對文字、字體的審美過程。文學字、詞、句、段、章的選擇與組合,不單單是文字本身的組合,也是文字符號背后所對應的概念、形象、邏輯、情感的組合。在文學審美過程中,這些概念、形象、邏輯、情感會在受者的腦海中,調動其固有的經驗進行組合,以構成一個審美的虛擬時空。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見過蘋果,那他就不能對“少女的臉頰像紅彤彤的蘋果”一句進行審美。換而言之,人不可能從文字符號的字體上得到文學審美的奧妙,而需要調動其諸如概念、形象、邏輯等固有客觀的經驗進行二次轉化,而音樂并不需要。比如“面朝大海,春暖花開”一句,在審美活動中,讀者會在腦海中想象大海、鮮花、春天的廣闊場景,并以此展開審美,而不是就句子本身展開。
? ? ? ?從審美的維度來說。音樂是聲音的藝術,其內容是以時間順序展開的。文學也是如此。在閱讀文學作品時,讀者總是追隨著文字的腳步構建腦海中的形象,而這一系列形象的構建并不是雜亂的,無序的,而是與文字一一對應地生成、消失的,也呈現(xiàn)了時間順序。但音樂審美的維度,不僅僅是隨時間展開的橫向,更有其縱向的豐富內容,和弦是最鮮明的例子。如果在音樂審美過程中放棄縱向的審美,是可惜的。
? ? ? ?文學與音樂的審美差異,其實是審美模式的差異。音樂的審美模式是欣賞音與音之間的關系。文學的審美模式則涉及到詞義、語音節(jié)奏、篇章結構、形象設計等。如果再對比一下素描美術的審美模式——把立體的事物平面化理解,再在平面上塑造立體的事物,不難發(fā)現(xiàn):不同藝術間的思維模式、審美模式差異巨大。也正是因為這種差異,文學與音樂互不能取代彼此,也無法互為方法、互為工具地認識彼此。《琵琶行》哪怕寫得再完美,也不可能讓我們真正聽到千年前的樂曲。同樣,哪怕最美妙的樂曲,也并不能深入淺出地抒發(fā)作者的思想。
文學與音樂的審美差異是巨大的,但并不意味著二者毫無交集,毫無聯(lián)系,音樂與文學,在詩歌、歌曲的形式上,其審美模式得到了完美的統(tǒng)一。這種統(tǒng)一使得音樂得以傳達具體的理念、思想,也增強了文學的語言美感,強化了它的傳播效果,審美趣味。當然,歌曲這種形式的存在,從嚴格意義上說并不完全是文學與音樂二者的互相結合。以漢字來說,漢語本來就包含了字音、字形、字意,漢語的誕生就是聲音、圖形符號化并與概念對應的過程。文學本身就有其聲音屬性,節(jié)奏、韻律,排比、重復,這些概念無不說明。而歌曲更像是特意強化了聲音屬性的文學。試想把一首歌曲去掉其伴奏,清唱出來,因為其文字本就經過了語音強化,在音樂方面的審美屬性并沒有全然失去。但一首歌曲,如果去掉歌詞,僅僅欣賞其音樂的伴奏部分,歌曲本身想要傳播的思想、理念確是無法還原的了。
? ? ? ?假使再引入圖畫美術作為對比,我們更能發(fā)現(xiàn),美術、音樂間的差異是鴻溝式的,而文學卻與美術、音樂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與交集。這也是文學的美妙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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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不過想來也沒什么人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