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來新夏那樣糾方志錯訛
像來新夏那樣糾方志錯訛*
王照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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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光明日報》上先后讀到來新夏先生的《我怎樣對待死之惑》(1996年7月31日第7版)和給該報編輯的一封短信(1996年8月28日第7版),深為當代方志學(xué)大師豁達的人生觀和嚴謹?shù)闹螌W(xué)態(tài)度所感動。特別是來先生的那封短信,更使我感到他人格的偉大。這封信極短,現(xiàn)抄錄于下,以饗無緣拜讀的志界同仁。
??? 編輯先生:
??????? 前為貴刊所寫復(fù)李德欣先生函《我怎樣對待死之惑》一文有二處錯誤,
??? 經(jīng)朋友指出,特更正如次:
??????? (一)所引韓愈《進學(xué)解》語應(yīng)作《師說》。
??????? (二)所引“齊彭殤,一生死”語與《蘭亭集序》原意相反。
??????? 上誤源于僅憑不可靠記憶,未核原文,信筆作復(fù),實為不負責任,特自
??? 檢討,并致歉意!
??????????????????????????????????? 來新夏??? 1996.8.6
??? 由此我想到志書編者對待自己所編志書中的錯訛應(yīng)持的態(tài)度。新方志編修十多年來,有大批新編志書問世。面對豐碩的修志成果,我們在充分肯定新志書的同時,不能否認其中的錯訛。我敢說,就目前已出版的新志書而言,沒有一個編者敢說自己編的志書無文字、數(shù)字和史實等方面的錯誤。因此,糾正已版新志書的錯訛、減少甚至消滅尚未出版的志書中的錯誤,在志界已經(jīng)成為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這一重任歷史地落到了當代志書編者和評論者的肩上。而我們的志書編者和評論者對這一問題在認識和行動上似乎都有些欠缺,致使面世志書的錯誤得不到匡正,后來出版的志書重復(fù)前面志書中的錯誤,成為一種新的方志現(xiàn)象。這對新志書、新志編者和我們的方志事業(yè)將會造成極大的危害,應(yīng)當引起志界的高度重視。特別是在本屆修志即將結(jié)束、下屆修志將要開始的今天,提出并解決這一問題就顯得更加重要。對此,志書編者應(yīng)像來先生那樣勇于承認錯誤并誠懇地改正錯誤,方志評論者也要用嫉惡如仇的態(tài)度去批評新志書中的錯誤。在志界營造一種圍殲志書中錯誤的大環(huán)境,為新編地方志書開辟一條從知錯、認錯、改錯始到無錯止的“綠色通道”。
??? 對于志書編者來說,要客觀對待自己和自己所編的志書,徹底拋棄老子天下第一和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態(tài)度。編一部志書要經(jīng)過數(shù)年甚至十數(shù)年的辛勤勞動,志書出版編者感到欣慰是很正常的事情。同時我們要頭腦冷靜,由于志書編者(特別是主編)學(xué)識上的欠缺(任何一位志書編者都不是完人,都在學(xué)識上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不足,特別是對綜合性志書的編者來說更是如此,不承認這一點,就不是唯物主義者)和方志理論研究的不足,我們在對方志、方志學(xué)、地情信息等方面的認識上存在著一些與實際不相符的地方,這些問題會在志書中有所反映,成為新志書的不足和謬誤。而隨著修志實踐的不斷深入和方志理論研究的進一步深化,這些錯誤會逐步被認識和發(fā)現(xiàn),就應(yīng)及時糾正。這是志書編者對歷史負責、對所志區(qū)域人民負責、對讀者負責、對自己負責的一種表現(xiàn),更是一個志書編者志德高尚的反映。
??? 而有些志書編者卻恰恰相反,不但如少目先生在《有錯必糾? 有誤必勘——寫在部分志書出版之后》(載《中國地方志》1995年第6期)一文中所說的那樣:“與設(shè)‘糾正獎’相反的另一種現(xiàn)象是知錯不改指誤不勘。有的志書出版發(fā)行后,讀者已發(fā)現(xiàn)多處差錯,‘硬傷’多處存在,建議勘誤更正,但編著者(主要志書主編)卻置若罔聞,生怕影響他們的‘經(jīng)濟收益’,繼續(xù)兜售發(fā)行。在這部志書的編著和發(fā)行者看來,知其錯者是少數(shù),多數(shù)人是無暇顧及這大部頭志書的,只要把志書推銷出去,把錢撈到手就行。用編者的話說:‘自負文責唄!’試問:修一部志書花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它能否成為經(jīng)世致用的傳世之作,用‘文責自負’這句話能交代得了嗎?”豈止是怕影響“經(jīng)濟收益”,有些志書編者還較多地考慮“政治收益”,主動糾錯怕影響自己的“升遷”和怕暴露自己的“水平”。不但有錯自己不糾,而且對別人指出其所編志書中的錯誤十分惱火、耿耿于懷,甚至荒唐地認為是與自己作對,對撰寫不恭維自己的志評作者進行人身攻擊。而且正如艾達先生在《“漫說你批評得對……”》(載《光明日報》1996年9月4日第7版)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樣:“可不知從何時、何人開始,把這句話整個地扭了個一百八十度,變成了‘漫說你批評得不對,就是你批評得對,我也不接受?!猩跽撸粩[出一副老太爺架勢:‘對不對都不許你批評!’如此,‘批評’成了壞事,批評者成了被人白眼相加的癟三,批評之風日衰矣?!?/p>
志書編者(主要是志書主編)知錯不改、指誤不糾、敵視方志批評的態(tài)度,加之有的志評作者有媚俗傾向,不僅新志書的錯誤不能及時得到糾正,而且使得志書評論世風日下,廣告式志評、文摘式志評、提要式志評、祝詞式志評、評論公式型志評充斥方志刊物,極大地弱化了志評的作用。志界曾經(jīng)為“張伯嶺精神”鼓掌,我認為更應(yīng)該為“來新夏精神”喝彩!
* 原載《海南史志》199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