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將女婿家滅門案再審開庭!此前一審獲死刑二審改判死緩
發(fā)生在四川的“岳父將女婿全家滅門改判死緩”一案有了新的進展。8月20日上午,該案在四川省綿陽監(jiān)獄再審開庭,被害人近親屬方申訴人參加庭審。
南都此前報道,2019年1月10日,四川成都彭州一住宅區(qū)內,約60歲的男子張志軍持刀刺死了女婿鄒銳(化名)及親家夫婦鄒某海、楊某芬三人。事發(fā)的住宅系鄒銳與妻子共同購置,兩人已分居。案發(fā)當天,因孩子帶養(yǎng)問題,鄒銳與父母一同上門,隨即與正在家中的岳父母產生了沖突。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張志軍不服,于2020年1月提起上訴。2020年7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2020年10月的二審裁判文書顯示,法院經審查認為,張志軍確有自首、自愿認罪、被害人親屬諒解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jié),因此采納了相關的辯護意見。二審判決張志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后,“被害人親屬諒解”的表述引發(fā)了質疑。三名被害人在老家吉林的近親屬向南都記者表示,鄒、楊兩家親屬從未給張志軍出具過諒解書,他們認為這一“諒解”有可能來自于被告之女。此外,該案的二審沒有通知他們,直到二審判決作出幾個月后,他們才從某律所公眾號的文章中獲悉結果。
2021年4月12日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稱,該院二審的張志軍故意殺人案受到社會關注。對此,該院高度重視,正在依法認真評查該案,將切實做到嚴格司法、維護公正、接受監(jiān)督、回應關切。
4月30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消息,該院決定對張志軍故意殺人案依法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5月13日,南都記者從該案被害人近親屬一方代理律師侯士朝處獲悉再審決定書的內容:二審判決生效后,鄒、楊兩家被害人的多名近親屬不服,向該院提起申訴。該院經審查,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這一申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項規(guī)定應當重新審判的情形。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決定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該案在再審期間不停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