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人”到“知物”之性
首先,所謂“致”字,便是到達的“到”字同義語?!爸?,就是“知性”的“知”。湊合這兩個字在一起,構(gòu)成一個名詞,它的含義,就是先要反察自己這個“能知”之性的本根,所以叫做“致知”,也可以說“知至”。這個道理,很明顯的,就在原本《大學》首段的結(jié)論:“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但朱子偏偏把這兩句結(jié)論割裂開來,拿到后面,單獨編成一章,叫做“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這豈不是千古以來自欺欺人的大誑話! 其次,我們再引證一些上古文字,來說明“格”的意思,例如“有神來格”、“有苗來格”,等等。并非如后世的我們,只知道這個格字,猶如隔開一樣的格,或如方格子一樣的格。所以說到知性的“知”,真能到達“能知”的本根,同樣就可知道萬事萬物的性理。因為萬事萬物理性的本元,與“明德”的“能知”之性,是一體的兩面。換言之,這便是曾子指出儒家孔門“心物一元論”的根本學說。所以后世儒家也知道,“民吾同胞”,人人都是同胞。“物吾與也”,萬物都與我有密切相連的關(guān)系。因此說,把“物”“格”二字聯(lián)合一起,湊成一個名詞,叫做“格物”,并非完全是指格去心中的物欲才叫做“格物”。換言之,“致知格物”的道理,在孔子的孫子、曾子的門人子思所著的《中庸》中,就有明顯的解釋,如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由此可知盡人之性,還只是自我“內(nèi)明”學養(yǎng)的一段功夫。進而必須達到盡物之性的“格物致知”,才是內(nèi)圣外用的學問。 如果我們了解了上面所講“致知”、“格物”兩個名詞的意義,便可知道“致知格物”的指標,統(tǒng)統(tǒng)是為了“誠意、正心、修身”而點題。這也是《大學》之所以為成人之學的要點。因此他便有后文的結(jié)論說:“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對于這個道理,如果要最簡單明白的理解,請大家原諒我又要向他家借用。但是,我這樣做,是被一般世俗學者們最討厭、最反感的。因為他們的門派之見太深了。好在我夠不上是個學者,一輩子也不想當學者,所以可以“隨心所欲”而說。其實,這也是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攻錯)”的意思。那么,“致知格物”、“物格知至”的內(nèi)涵,究竟是什么呢?引用佛學的一句話便知道了,那便是佛說的:“心能轉(zhuǎn)物,即同如來”。也就是禪宗大師們所說:“心物一如,渾然全體,本無內(nèi)外之分”。如果一定要根據(jù)傳統(tǒng)儒家學理以及上古儒道本不分家的學說來講,那可有的是,而且不少,且待另外再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