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讀感隨記(16)
作為書名“金瓶梅”第三字的龐春梅本是服侍潘的丫頭,由于西門慶的饞涎欲滴,被潘允許讓西沾了身子,然而故事直到七十六回才較集中地寫西對她的愛和嬌撫。在以往的情節(jié)中,春梅一是嬌,多次在西面前嬌嗔;二是狠,為虎作倀,打小丫頭秋菊;三是狂,敢于在申二姐面前逞威風,硬把她罵走了……她只是個被西門慶沾了身但并未正式收房名妾的丫環(huán),竟也如此囂狂,原因是潘與之狼狽為奸。相形之下,名為四房的孫雪娥倒怯懦可憐——被西冷落,怒打,被潘等欺侮。在這樣的時代,在那樣的環(huán)境,人們一切都以當權者的好惡為是——盡管她還掌著廚房之權。
西門慶為何九之請,庇其兄何十。把何十案的強盜每人二十大板并一夾,將何十開出來放了,另拿了弘化寺一名和尚頂缺。正是“張公吃酒李公醉,桑樹上脫枝柳樹上報”。徇情枉法,荒唐至矣。又,一婢告了主人亂倫(入贅的女婿奸了丈母),被告者固然被判絞罪,而這個敢于犯上的婢也被西門慶“拶了幾拶子”,何其謬也!
七十七回,在宋喬年(山東巡案監(jiān)察御史)的題材本上,他自我標榜“無不留心咨訪,復命按撫大臣,詳加鑒別,各官賢否,頗得其實”。好一個忠臣良士!然而,對于西門慶拜托的妻兄,謬贊為“實一方之保障,為國家之屏藩,宜特加超擢”。于是吳鎧“升任指揮僉事,現(xiàn)任管屯,周守備與荊大人都有獎勵”。設西門慶不送重禮于宋,能如此么?花錢買官,當官賺錢,這就是官場公開的秘密,只不過作者通過這段故事給我們作了形象的演繹,他演繹得太好了。
西門慶繼續(xù)玩奸干兒子之母林太太,又占了被他打發(fā)出去的賁四的老婆。奴才玳安待主子西門慶一走,馬上就躥進這個本與他有奸情的婆娘房里——這個婆娘也是因通奸被賁四拐出來的奶子娘。主子、奴才,人與人之間,夫妻之間,都是如此互相欺騙!
富家也有窮親戚,潘金蓮的老母又來了。雖然是坐轎子來的,但轎錢指望女兒開銷。她女兒明日將做生日,現(xiàn)又接手孟玉樓管家,手上錢是不少的。潘偏不給她車錢,又盡力數(shù)落這個老不知趣的窮婆子:“誰叫你來,恁出丑刮目的,叫人家小看?!边@“人家”當然是指大娘吳,況且吳的哥哥近日又因西門慶的關系升了官,潘焉能不氣。然而潘姥姥也頗生氣,她向李瓶兒的丫環(huán)們“投人”:“正經(jīng)我那冤家,半分折針兒也不給我,老身若是死了,她到明日不聽人說,還不知怎么成結果呢”。她是守寡撫的金蓮,并且讓她七歲上了女學,她誠然該生氣。然而春梅說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這“其二”是什么呢?(春梅說金“爭強不伏弱的性兒,俺爹雖然有的是銀子,俺娘正眼兒也不看他的”,似可信)這些細節(jié)揭示了潘生活的另一面——她只是西的玩物,是眾妾中的貧者,但又是頗不示窮低眉的傲者,現(xiàn)正管家支,無數(shù)雙眼睛都盯著她,窮老媽子的到來誠然會令她難堪,孝不孝在這時倒是不值一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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