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責自負》

【文責自負】
圖文/牛老伍
昨天,某網(wǎng)邀我做長駐寫手,我問了問注意事項,編輯就說了一大堆,其中要點主要是:文責自負,少寫或不寫政治、宗教類的東西等等。
一下子要從閑云野鶴成為所謂“寫手”,還要接受若干約束,立馬就回絕了。原因很多,首先是自己幾斤幾兩還是知道的,雖然在網(wǎng)絡上胡亂寫了些東西,但自己一介布衣,沒有科班的經(jīng)歷,也沒有協(xié)會的光環(huán),因此我相信那些個所謂稿費不是我的“菜”。加上自己的公司那些諸多事務還得打理呢,哪有丟了西瓜的道理?
接觸中,到是有句話深深的刻在了我的心上,那就是:“文責自負”,隨著不良網(wǎng)站的肆意胡亂轉發(fā)自己的文字,加上也有了些喜歡自己文字的朋友,這個圈子似乎被放大了,我們的一舉一動不再是小道消息那么簡單,不再是“造謠不犯法”的那么自由了。
“文責自負”,是一句沉甸甸的話,古往今來,為了這句話丟了官職的、妻離子散的、家破人亡的,乃至丟了腦袋的比比皆是,不勝枚舉。這是眾所周知的不用多說。(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文責自負”,一句可重可輕的話。它即可以是作者承擔責任的承若,也可以是文人自負得緊的借口。比如,遇到某些文友質(zhì)疑的寫作手法或者文風、或者其他問題的時候,大可以一句我“文責自負”的大話來搪塞,甚至美其名曰:燕雀安知鴻鵠之志乎?
我們在網(wǎng)絡上發(fā)表自己的東西,它不再是你藏在抽屜里那本上了鎖的日記,它不可回避的、或多或少的影響到社會。既然它是“公眾人物”,我們就必須有所考慮,其一是符合國家法律,其二是數(shù)據(jù)正確,其三才是可讀性。
我們的一段文字,它必然反應了作者的內(nèi)心,然后所產(chǎn)生的氣場必然影響到讀者。在重沉的“文責自負”下,我考慮到的不僅僅是前面三點,而是更多。常言說,“文如其人”, 我常常想,怎樣才能夠把自己精致的一面展現(xiàn)出來,把我最美好的一面表現(xiàn)給喜歡我文字的朋友,把對生活的感悟、把自己有意義的喜怒哀樂和大家共享。我們可以衣衫襤褸,但我們不可以“文不蔽體”,我們不可以隨意拿下道德底線,把最后的遮羞布撕開,把自己丑陋的一面暴露出來;我們可以鶉衣百結,但是我們不可以到處抄襲。一部廢話連篇的文章,可能給你的讀者帶來些許不快,一段精煉雅致的文字,就可能給文友帶來片刻的愉快,一篇有思想的文章就能夠引起讀者的共鳴。
在重沉的“文責自負”下,我常常再三的、反復的讀自己將要發(fā)表的文字,我會站在讀者的位置來考慮它,甚至擔心到是不是有人對號入座,別人會不會自作多情,以為指鹿為馬、指桑罵槐。乃至我慌忙不迭的聲明:請莫對號入座,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我是一個凡人,在文學創(chuàng)作的路上,我可以是一個初學者,可以是一個學生,但是,一旦文字發(fā)表出來,我就是一個寫手,一個作者,一個可以“文責自負”的成年人,我們應盡可能不犯錯誤,少犯錯誤,更加要拒絕明顯的低級錯誤。我希望,我的這段文字,能夠和愛好寫作的朋友們一起共勉。
2016年8月17日,牛老伍于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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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責自負》的評論 (共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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