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起履責不力案能帶給我們什么?
8起履責不力案能帶給我們什么?
中央紀委日前對8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2月15日 新華網)
中紀委日前對8起各地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梢钥闯?,8起典型案件中有的是領導不力、不抓不管,導致“四風”問題突出;有的是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有的是明哲保身,當老好人,甚至袒護、包庇。履行“兩個責任”原本就屬于這些干部的分內之事,但卻置之不理,任其發(fā)生.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還是對落實“兩個責任”不重視。而通報這8起案例,到底能帶給我們什么?
其一,警示。8起案件,有不同也有共通。作為履行“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件。涉案干部明顯沒有認識到履行“兩個責任”的重要性,當成了耳邊風,發(fā)生貪腐就成了必然。案件中被處理的干部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習近平總書記曾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指出,落實“兩個責任”,黨委、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中紀委通報的8起典型案例告訴我們,這些黨委、紀委沒有做到。不僅沒有做到反而成了反面典型,如果再不懲處,可以肯定會有更多不履職行為發(fā)生。到那時亡羊補牢就為時晚矣。
其二,反思。帶來什么反思?一方面對于“兩個責任”的認識不到位。履行“兩個責任”對于黨委和紀委來說就好比經營自己的“責任田”。自己的“責任田”出了問題,其實就是不夠重視的結果。另一方面,執(zhí)行走了過場。思想上不重視,自然落實就會有偏差,暴露出貪腐問題遲早的事,所通報的案件就最有說服力。
其三,改變。改變什么?一是認識上必須改變。追了責也不意味事件就結束了,更要反思導致被追責的根源。從思想上重視落實“兩個責任”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讓“兩個責任”做到家喻戶曉。二是行動上必須改變。俗話說光說不練假把式。履行“兩個責任”不是只喊口號,更需要抓住關鍵、把握內涵、落實職責,扎實工作。三是要知錯能改。曝光的案件就是教材,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單位、地方都要從案件中看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及時查漏補缺,健全完善機制,爭做一名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耕耘者。(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8起案件就是8面鏡子,各地各部門或干部是不是也可以從中照到不足,有所收獲。無需筆者多言,自己完全能體會。如果大家都秉承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tài)度反思自己履行“兩個責任”情況,有所觸動。那警示、反思、整改的最終目的就達到了,“兩個責任”也會真正落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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