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一)
【見義勇為】
如今見義勇為的舉動已是罕見了,常常的是不是人們心地不善良,而是缺少了作出舉動的能力,或是一種“責任分散效應”讓人旁觀了。再者就是模范者更是屈指可數(shù),因為不再有人敢模范,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樹大還招風”,如今大家覺得當個見義勇為模范者是一件吃力不討好之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諸如此類種種觀念的籠罩之下哪里還有人敢見義勇為?
鑒于如今見義勇為之舉動漸而漸減,為試圖號召人們重拾“舍身取義”的美德,做個好人而做些好事。因此,又把恢復之手伸向學生,說是有見義勇為之舉動的高考能夠在分數(shù)上收獲一筆!當然,我不知道這種力圖重拾美德之方式是否正確,但我知道倘若見義勇為之后無法自保是無法獲得那一筆的(據我所知大多數(shù)都不過是英勇就義,最后都不過是徒勞無功)。更何況學生身單力薄,有些事情不過是以卵擊石罷了,哪能做出此般高尚之舉動!自然,已是決定英勇就義者是不會考慮到那一筆的,按照固有的佛學觀念來說,只要一有那種為利益才去做的念頭的話,這種行為本身就不是原本(通常稱為高尚)的行為。不過,追溯到歷史來看,大多生前無名,生后卻聲名昭著,喜歡給生后之人冠與榮譽,這倒顯得十足奇異,但在現(xiàn)在看來也就顯得不足為奇了,因為從歷史上去看大多數(shù)人的情況都是如此,你一奇怪的話別人就會覺得你奇怪了。
對于見義勇為的楷模之手伸向學生是應該持懷疑的態(tài)度的,非但事情未得到解決,反而最終大多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這顯然是得不償失的。依我之見,在學生之間不妨只灌與見義勇為之觀念,其行為可以其后為之,待確認自己能夠自保之后再為之。關于這點來說無論何時都是比較適合的,畢竟生命豈如草芥。但我并非反對學生見義勇為,或是倡導人們不見義勇為,而是覺得見義勇為也得依實際情況而論,有的是不必要的。
譬如新聞報道某某學生因救某某溺水之人而自己溺水死亡,或是某某學生與歹徒搏斗而被歹徒致死等情況??吹竭@些學生見義勇為后英勇就義之行為之后,我時常為他們倍感不幸,但我又時常覺得這樣的舉動是不必要的,一是對于一命換一命到底值不值得是值得考究與深思的問題,其二是往往是一個家庭的悲傷通常被見義勇為者擴大化了,把一個家庭的悲傷轉化成了兩個甚至更多家庭的悲傷。這哪里從見義勇為里獲得了益處,分明是制造了更多的糾紛。因此,有的見義勇為并不是好事,反而成了一件實實在在的壞事。以上談及皆為一命換一命的情況,如若一命換多命那又另當別論。
如此而來那么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見義勇為的結論:見義勇為之舉動是必不可少的,但有的見義勇為又是可以少去的。想到這兩點我想見義勇為也就不會那么困惑于心了。(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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