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是什么意思,危險特性分類鑒定怎么做?

一、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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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簡稱“非危鑒定”或“危特報告” ,是由海關專項檢測實驗室簽發(fā)的證明文件,如果涉危非危的化工品,在報關過程中會需要提供該證書,但是有些口岸報關危險品也需要提供該報告,因為不同口岸辦理的該報告的項目不同,所以用途也不同。
為什么有些普通化工品需要辦理《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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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化工品, 明明是普通化工品, 并且MSDS中都顯示不是危險品, 但是為什么海關還需要我們提供《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那是因為這個產(chǎn)品有些是危險品, 有些不是危險品, 所以CIQ代碼存在多個代碼, 有些代碼是危險品, 如果申報為非危險品,則可能需要提供《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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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令第591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原十部委公告 2015年 第5號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原安監(jiān)總局令 第60號《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和原安監(jiān)總局令 第53號《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儲存、使用、經(jīng)營、運輸企業(yè)應依法取得相應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安全使用許可證和經(jīng)營許可證以及危險貨物相關的運輸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jù)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fā)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儲存、經(jīng)營、運輸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jīng)營企業(yè)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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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哪些產(chǎn)品是行政許可要求范圍內(nèi)的呢?哪些產(chǎn)品又是危險化學品登記要求范圍內(nèi)的呢?這就要求我們對化學品危險性進行分類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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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國家全面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生產(chǎn)企業(yè)、進口企業(yè)應當向國務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危險化學品在各個行業(yè)被廣泛應用,給現(xiàn)代社會帶來了不可缺少的好處。但是,由于其固有的危險特性,在公路運輸、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水上運輸時,經(jīng)常發(fā)生惡性事故。所以給危險品進行分類,了解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至關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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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險特性分類鑒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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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報告》內(nèi)容包括:
1、按照國內(nèi)國際各類法規(guī)標準進行化學品危險性分類鑒定。
2、判斷是否是《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
3、判斷是否是滿足《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確定原則的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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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危險公示標簽
? ?GHS中提到,“統(tǒng)一的危險公示制度包括適當?shù)臉撕灩ぞ?,以便傳達有關全球統(tǒng)一制度每個危險種類和類別的信息”。危險公示標簽是關于危險化學品的一組相應的書面、印刷或圖形信息要素,這些信息包括信號詞、象形圖、危險說明、防范措施說明、產(chǎn)品標識符、供應商標識等,標簽固定、印刷或附著在危險化學品的直接容器或外包裝上,用以及時有效地向化學品生命周期中各個環(huán)節(jié)可能涉及的人員傳遞其已知的危險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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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的版本
根據(jù)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jiān)管有關問題的公告(2012年第30號)》規(guī)定,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發(fā)貨人或者代理人應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規(guī)定》向產(chǎn)地檢驗檢疫機構報檢,報檢時按照《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的名稱申報,同時還應提供《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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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分為兩種,分別為《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TDG分類)及《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TDG+GHS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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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的參照標準:
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報告 規(guī)章范本》(第二十一修訂版)
《全球化學品統(tǒng)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第八修訂版)
《危險品規(guī)則》(DGR)(第 61 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 版)
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guī)則》(2018版)
《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2009 版)
JT/T 61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