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并不是爭(zhēng)輸贏
談判并不是爭(zhēng)輸贏,贏了的人并不是真正的贏家。談判最終的目的是得出雙方互贏的方法并執(zhí)行。麥肯錫的書都很注重思維的邏輯性與理性的表達(dá)技巧。而談判其中的意義是為雙方都帶來利益,很多人卻將談判視為“欺騙對(duì)方并為自己獲得利益”的方式。這樣的想法和做法可能一開始能欺騙到人給予投資,但越到最后就紙不包住火,就沒有愿意合作。因此在談判中不僅要為對(duì)方換位思考還要保持良好的品性參與其中。畢竟,談判是一種有效的溝通方式,而不是欺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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