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侯”?“斥候”!
◎楊昌俊
? ? ? ?《特務(wù)連》(作家出版社2007年7月出版)第四章中這樣寫道:“……譬如明朝劉基提出的,行兵之法,斥侯為先,實(shí)際上就是說,在諸多兵種中,偵察兵的地位是第一重要的,斥侯就是偵察兵……”此處的“斥侯”,應(yīng)寫為“斥候”。
? ? ? ?斥,有探測、偵察之義。候,有伺望、偵察之義。“斥候”即偵察、候望,后引申指偵察、候望的人?!度龂尽侵尽ぶT葛恪傳》:“復(fù)遠(yuǎn)遣斥候,觀相徑要,欲圖壽春,權(quán)以為不可?!鄙鲜鲂≌f明確指出“就是偵察兵”,顯然應(yīng)用“斥候”。
? ? ?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7年第6期。本刊歡迎投稿,投稿可發(fā)送至郵箱:yaowenjiaozi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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