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一審判死后的親筆信曝光!稱“不甘心以罪人形象收場”
一審判被告人死刑的吳謝宇弒母案再起波瀾。10月15日,被告人吳謝宇的二審辯護律師徐昕向南都表示,一審時辯護律師曾考慮申請司法精神病鑒定,但吳謝宇本人不愿意,他將在二審時申請對其進行鑒定。南都記者注意到,吳謝宇在寫給徐昕請求他介入二審辯護的信中寫道,“我真的好想能活下去,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去說對不起”。

10月15日,徐昕向南都記者介紹,吳謝宇此前在閱讀同監(jiān)室另一案件的當事人手里的書籍后給他寫信,這封信主要有三部分內(nèi)容,“一是希望我為他辯護;二是讀了我的兩本書《無罪辯護》《詩性正義》,結(jié)合自己的案件談了一些體會;三是他表達了希望能活著,用余生來懺悔。”
信中,吳謝宇寫道:“我真的不甘心我這輩子就以這么個可惡可恨可悲可恥可鄙的罪人收場!我真的好想能活下去,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去說對不起,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能活著去做這些事啊,我才27歲啊……”
“我真的已經(jīng)改過自新幡然悔悟,我真的好想能有機會去重新做人……”
徐昕向南都記者表示,據(jù)其了解,一審時辯護律師曾考慮申請司法精神病鑒定,但吳謝宇本人不愿意。徐昕認為,在吳謝宇案中,其不愿進行鑒定顯得反常而值得深究。
南都此前報道,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chǎn)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后,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于2015年上半年產(chǎn)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并網(wǎng)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杠連續(xù)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并在尸體上放置床單、塑料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
后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gòu)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xué)習(xí),以需要生活費、學(xué)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余張身份證件, 用于隱匿身份。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gòu)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yīng)依法予以并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jīng)過長時間預(yù)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后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為吳謝宇進行一審辯護的律師馮敏日前向南都記者表示,吳謝宇此前不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死刑判決后寄出上訴狀,二審法院已正式受理。
徐昕則表示,收到吳謝宇請求他介入二審辯護的信后,他猶豫了很長時間,“我再三考慮后,認為該案不僅涉及生死、司法精神病鑒定等問題,也有助于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以減少近親相殺悲劇的發(fā)生。”其計劃于10月底前往福建閱卷并會見吳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