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12歲男孩被逼吃糞便,施暴者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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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期 預 告 |
校園霸凌要坐牢嗎?
校園霸凌事件學校是否需要擔責?
治安違法行為的法律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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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介休“12歲男孩被三名未成年逼吃糞便”事件引發(fā)各方關注。
經(jīng)調查,6月17日,郎某1(男,12周歲)、原某某(男,案發(fā)時不滿11周歲)、郎某2(女,11周歲)三人路過張?zhí)m鎮(zhèn)長泰園小區(qū)附近,遇到李某某(男,12周歲)后,質問是否罵過他們。隨后,郎某1等三人將李某某帶到長泰園小區(qū)公廁附近,再次質問是否罵過他們并對李某某進行毆打,強迫其吃異物,錄制視頻后上傳網(wǎng)絡。

本案中,因郎某1等三人均系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對郎某1等三人依法不予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學校對郎某1等三人給予記過處分。最后雙方家長就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
現(xiàn)實不是復仇電視劇,校園霸凌者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社會各界又該如何共同抵制校園霸凌呢?

01
校園霸凌要坐牢嗎?
實施校園霸凌的人是否會坐牢,要依據(jù)具體的情況而定。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將刑法第十七條修改為:“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p>
從我國最新修正的《刑法》第十七條中不難看出,雖然界定了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等限制,盡管專門條款列明要從輕或減輕處罰,但輕罰不等于不罰,在校園欺凌事件中相應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只要觸犯了該條相關規(guī)定,照樣會受到依法判處的刑罰。

02
校園霸凌事件,
學校是否需要擔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規(guī)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因此,發(fā)生校園霸凌事件,學校很有可能因自己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03
治安違法行為的
法律責任年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p>
治安處罰不會留下案底。治安處罰不是犯罪,是行政處罰,受過行政處罰不會留下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