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愛情、婚姻、忠誠
(來自德一的啟發(fā)思考)
個人理解婚姻的本質是利益交換(古往今來)。
而愛的本質是一種無條件的全然接受(尊重、理解、支持要素)。
對于感興趣的人,會習慣先持續(xù)觀察和了解他的各種面向,尤其是他被激怒、脆弱或者陷入逆境時的“底線”應對方式,問自己是否能夠接受,如果是自己無法接受的,那么就是不合適的,及時抽離,下一位。如果可以接受就會進一步了解看看。
至于忠誠,把它放在人際關系中確實是屬于個人傾向性,如果對自己而言是關鍵因素那么確實可以以此去篩選合適的對象(對我個人來說是非常關鍵,有精神潔癖)。但也明白,對自己重要的對其他人未必重要,所以無法用自己的預設立場或期待去要求對方,因為那對雙方而言都是勉強和壓力,沒必要。
與此同時,可能還需要去進一步界定這種忠誠。當一個人很自我,也就是對自己的本心忠誠的時候,就未必能保證對他人或者關系維系的“忠誠”。這種情況下,個人還是覺得,要更優(yōu)先保證對自己內心的忠誠,心里想的,口頭表達,行為統一;而不是明明已經和他人越軌、想要分開,卻遲遲不跟現任明確表示,維系表面關系,貌合神離,耽誤彼此。用心愛的伴侶,當對方心不在焉的時候,都會很快有所察覺的,沒有人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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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最近解封并正視了壓抑多年的欲望以后,很喜歡斑馬MU的作品(封面),是的,很“欲”,仙女也落地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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