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宋徽宗禁食狗肉,天下群情洶洶,解析儒家傳統(tǒng)中人與動物的關系
大家好,我是熱帶榕樹,按照計劃,匈奴文明史系列結束后,后續(xù)將更新《鹽鐵論》有關內容。
但由于準備工作尚未完成,本周與大家隨便聊聊,談談狗肉這個一直以來很容易引起爭論的話題。

本視頻主要分三個板塊,首先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對狗肉和動保的態(tài)度。
其次是目前網上兩方面對立意見的思想源流,最后是個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禁食狗肉
現在讓我們進入主題。
想要分析弄懂古人的思維,比較理想的辦法是選取某段歷史作為切入點。
從這個角度看,類似案例還真不好找,歷朝歷代不讓吃牛肉的比比皆是,禁食狗肉還真是少之又少。
這方面北宋王朝算是開了歷史之先河,事情的經過也很簡單。
根據《曲洧舊聞》有關記載,公元1102年左右宋徽宗突然下詔全國禁食狗肉。
這位以藝術著稱的皇帝倒不是什么愛狗人士,他十二生肖屬狗。
于是官員范致虛據此上疏,曰:
“陛下本命,今京師有以屠狗為業(yè)者,宜行禁止?!?/p>
宋徽宗一聽覺得很有道理啊,然后自行加碼要求全國不得屠狗。

消息傳出后幾乎像是捅了馬蜂窩一樣,作為朝廷后備力量太學生們群情激奮。
大家聚眾抗議,甚至公然抬出大義名分逼迫皇帝。
《曲洧舊聞》記載了他們的核心論點:
“朝廷事事紹述熙豐,神宗生戊子年而當年未聞禁畜貓也?!?/p>
“熙豐”即宋神宗的年號,當時的背景是宋徽宗處處宣揚要效法先帝,將變法推行到底。
太學生們的理論是你既然要效仿先帝,宋神宗屬老鼠也沒禁止民間養(yǎng)貓?。?/p>
潛臺詞就是你不讓大家吃狗肉是不是想更改朝廷方針綱領?這是動搖國本??!
當時我讀這一段時,第一感覺就是這幫太學生借題發(fā)揮扣帽子的本領太厲害了。
不讓吃狗肉哪有這么嚴重?邏輯上完全講不通的。
不過后來我想,這個問題重要的根本不是論點和邏輯,而是太學生們的態(tài)度。

從社會風氣講,宋代狗肉屬于上不了臺面的食物,是絕對不允許擺到士大夫們的宴席上的。
事實上當時的文獻資料還常常把吃狗肉和黑社會聯系到一塊。例如《夷堅志》提到:
“亡賴惡子及不逞宗室嘯聚集,屠牛殺狗?!?/p>
像太學生這個階層的,別說是吃了,在飯桌上看到狗肉恐怕都算是嚴重受辱了。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禁令對自身沒有半點影響,他們的反應為何如此激烈?
原因很簡單,你自己可以不吃狗肉,但你不讓別人吃就違反儒家傳統(tǒng)觀念了。
我們先來看看《曲洧舊聞》中民眾對禁令的態(tài)度,或許能更好地理解這句話。
普通民眾沒有儒生給人扣帽子的本事,他們強烈反對的理由是:
“狗在五行,其取類自有所在。”
我們雖然講不出啥大道理,但人吃動物自有天理,狗又沒跳出五行憑什么搞特殊?
二、愛的差等
中國的諸子百家很早就討論人與動物的關系。
以在后世占據主流地位的儒家為例,孔圣人及其后繼者天天將仁愛掛在嘴邊,但又強調愛是有差等的。

什么叫“愛有差等”?儒家的核心是上下尊卑的等級制度。
既然上下有別,那么對待不同的對象,仁愛的多少也必須不同。
例如“天地君親師”,你愛朝廷必須勝過愛親人,愛親人必須勝過愛師長。
衍生到動物方面孔子理所當然地認為人更高級,愛人要勝過愛動物。《論語》記載:
“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
馬在古代十分貴重,普通仆人可能干幾輩子都買不起一匹。
但孔子覺得馬就算再貴也比不上人,儒家等級框架中人就是比動物高級。
低等級不能僭越高等級,對動物的仁愛絕不能建立在損害人利益的基礎上。
類似言論還存在于《孟子》等文獻中。
齊宣王下令捕殺麋鹿按殺人罪宣判,貴族拿人的食物喂狗。
儒家眼中這些行為是絕對無法容忍的,必須拉出來批判!
說到這里大家應該明白北宋禁食狗肉后,太學生們激烈反應的底層邏輯了吧?
士大夫們的真實想法:平民等級高于動物,吃狗肉天經地義,你怎么可以強迫人向狗讓步?

這壓根就不是單純的吃不吃狗肉的問題,而是“率獸食人”動搖儒家大義的意識形態(tài)問題!
狗是動物的一種,你自己吃不吃都行,但你不能妨礙我吃。否則就是以下犯上的僭越!
對于普通百姓來說也是同樣的道理,古代生產力水平低,大多數人可能大字都不識幾個。
他們講不出大道理,可儒家思維仍然深刻地影響著所有人的行為模式。
從古至今,哪怕是文盲也知道吃飯要讓老人上座,因為老人的等級更高。
祭祖大人、小孩要站在不同的位置,因為尊卑有序。
就算是落草為寇的山賊,煙花柳巷的青樓,也得給自己找個祖師爺供起來。
這就是儒家的力量,當宋朝百姓說出狗肉“其取類自有所在”這樣的話時便在維護儒家,也得到了儒家的道義支持。
這里我在順便講一下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對動物保護的看法。

秦漢以來,儒家也糅合了不少其他流派的思想,比較重要的就有道家《列子》的:
“天以萬物供人?!?/p>
即人類在整個世界中等級是最高的,一切事物,當然包括動物在內,都是低等級從屬于人的。
沒錯,不要講什么動物也有生存權,儒家不認,跟人有沖突統(tǒng)統(tǒng)都得讓步,當然這并不意味著不要動物保護。
《禮記》曰:
“斷一樹,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
對于動植物等自然資源要“取之有時,用之有度”,也就是可持續(xù)發(fā)展,不然子孫后代怎么辦?
總結一下,儒家之所以強調保護低等級的動物,出發(fā)點是為了高等級的人可以持續(xù)收割。
只要不“竭澤而漁”以至禍害子孫,肉該吃吃,皮毛該穿穿,誰也沒有權力阻止你。
三、文化沖突
現在,讓我們重新將視角轉回當下,關于是否禁食狗肉,目前正反兩方的意見都很充分。
正方理由例如,可以不愛請不要傷害,狗也是一條生命,動物有權生活在地球上。

反方常見的論點認為,你可以不吃但無權妨礙我,常常強調狗擾民之類的問題。
大家注意,以下是我個人的一家之言,僅希望與大家共同探討。
在網上翻看正反雙方意見時,我常常會產生一些違和感。
首先,這些爭論在古代絕對不會出現,正方要是敢這么說,儒生們絕對會紅著眼和你斗上三天三夜。
然而近代社會暴露出了儒家理論無法彌補的缺陷,最終的結果是儒道崩潰了。
沒有了儒家這根定海神針一統(tǒng)天下,各種說法就會蜂擁而起甚至雜糅在一起。
“可以不愛請不要傷害”,這句話就是很純正的儒家思想。
儒家還是強調仁愛的,雖然對動物的愛比對人的少,但并不意味著沒有?!犊鬃蛹艺Z》曰:
“仁厚及于鳥獸昆蟲?!?/p>
具體怎么做呢?吃多少肉殺多少動物,殺動物時給個痛快,不可故意折磨增加其痛苦。
虐待動物是違背儒家原則的,也是要被拉出去批判的。
可接下來“動物也有權生活在地球上”就典型的西方舶來的動物福利理念。

其實早期歐洲社會也有對動保標準的大討論。
早期主流思想例如笛卡爾,認為動物是沒有心的,不應納入倫理道德體系。
所以隨便吃、隨便抓、隨便虐待都是沒問題的。
到了18世紀,康德、邊沁、賽爾特等思想家提出動物是有感情和心的,是準人類。
代表作例如《動物權利與社會進步》,所以大家看新聞,西方社會動保那是相當離譜。
不只是狗,雞、鴨,甚至是老鼠等等都在保護的范圍。
所以出現養(yǎng)寵物必須養(yǎng)兩只,愛雞人士等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本來孔子保護小動物是配套等級制的,西方動保也不是針對狗而是面向全體動物的。
結果現在正方觀點直接把兩種思想各取一半強行嫁接。

正是因為底部結構的不協(xié)調,支持禁食狗肉者在辯論中講道理就很難獲勝。
反方其實也差不多,例如“你可以不吃但無權妨礙我”是標準的西方自由主義思想。
強調狗擾民所以城市需禁狗則是儒家思維。
人比狗高級,所以狗絕對不能打擾人的正常生活。
只不過兩種說法并不矛盾,糅合起來比較順暢所以看起來更有道理。
那么說到這里,我到底想表達什么意思呢?把視野再擴大些,類似沖突其實到處都是。
一邊喊著動物保護,一邊用火腿腸喂狗喂的眼淚汪汪,卻絲毫不考慮豬的感受。
一邊喊著人格獨立不允許家長干涉自己,一邊又啃老,嚷嚷著既然生了我就必須管到底。
一邊喊著捍衛(wèi)說話權力,言論自由,一邊又威脅把不同意見的人掛到路燈上。
我從來不認為儒家完美無缺,相反我認為這套理論很多內容是不太適應現代社會的。
我也從來不認為西方思想沒有可取之處,其精華同樣令人贊嘆。
問題是,無論是儒家還是西方理論,不管優(yōu)劣利弊,總體上都是權責義務對等能夠自圓其說的。

精致利己主義者在歷朝歷代都不少,在單一理論主導的社會,他們很難得到道義支撐。
你想動保,那就必須愛護所有動物,不能只保護狗,雞、鴨、魚你都得愛。
你承認人比狗等級高,那狗就得給人讓步,自己再愛狗也不行。
但多種思想雜糅的社會就完全不同了,他們可以在幾套理論中反復橫跳。
享受權力時一套說辭,承擔義務時又是一套說辭。
結果就是談到權力重拳出擊,講到義務默不作聲,還能得到許多人的支持。
這可能是多元化社會在給大家?guī)硭枷敕睒s的同時引起的弊端。
以上是個人的一些思考,希望能與大家共同探討。

參考資料:
?《論語》
?《孟子》
?《列子》
《禮記》
《夷堅志》
《孔子家語》
?《曲洧舊聞》
?《動物權利與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