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哲學體系第二部分存在哲學總結(jié)
在實踐哲學體系存在哲學這一部分,我們從形成概念的認識主體認識活動的辯證運動的過程出發(fā)。我們認識到我們作為認識主體對認識對象的概念形成認識活動認識的是三種不同質(zhì)的存在。這三種存在的不同質(zhì)被認識為一.無認識能力的自然存在,二.形成認識能力的認識主體對自然存在的否定性,三.認識主體形成的對“存在”的概念的認識,暨自然存在,社會存在及人類理性。
我們將我們用概念形成認識到的三種不同質(zhì)的存在的形成為實踐哲學體系存在哲學部分的三個章節(jié):自然哲學,社會哲學和理性哲學。我們在實踐哲學體系存在哲學這一部分就通過自然哲學,社會哲學,理性哲學三個階段完成了對認識主體概念形成的認識中“存在”概念的認識。
根據(jù)唯物辯證法,實踐哲學體系存在哲學這一部分是認識主體能用概念形成的符號認識對認識對象進行認識的內(nèi)容。在整個《實踐哲學體系》中是對認識主體與認識對象的辯證運動的客體暨認識對象的認識。我們將存在哲學部分認識為是整個實踐哲學體系的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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