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楓丹林尼審判的一些個人見解
疊甲:本人并不是法律專業(yè),以下看法也就半桶水水平,歡迎友好討論。 問題一:林尼說“自己在通風管道,并不在地道”,但是沒有不在場的證據(jù),審判官怎么就相信他了,萬一他在說謊呢? 答:經(jīng)??纯履系男』锇槎贾?,許多犯罪者會通過人證或物證來證明自己不在場,以此逃避責任,這導致了大家可能有點誤解,認為被告需要提供自己的無罪證明。 其實根據(jù)疑罪從無的三大原則,作為被告并不需要提出不在場證明,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即——“被告人不承擔疑罪的證明責任?!币驗樵嫠瘢翰⒉荒芴岢隽帜嵩趫龅淖C據(jù),如果有,我們才需要林尼的不在場證明。 ———————————————————— 問題二:林尼深入楓丹重地,偷看判決機器為什么沒有被判刑?該判什么刑? 答:本次審判是關(guān)于《考威爾死亡案》,在這個案子中,林尼應(yīng)該是無罪的。他竊取機密,那是另一個案子。 該怎么判得看判決機器的是否屬于國家機密,如果是那么林尼犯了《竊取國家秘密情報罪》未遂——為境外組織,機構(gòu),個人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不過是未遂可能會輕判(當然也可能楓丹法律里沒有這一條) —————————————— 補充:不過我覺得楓丹的審判確實有問題,就是楓丹沒有檢察院,像這么重大的案件,應(yīng)該由檢察院聯(lián)合公安機關(guān)進行起訴,而不是由水神個人發(fā)起。如果林尼真的是罪犯,那么這個案子很可能因為原告?zhèn)€人的調(diào)查能力不足,而放走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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