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xué)小辭典》5.42 矛盾律
【本文轉(zhuǎn)載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僅供學(xué)習(xí)參考】
42、矛盾律
? 形式邏輯的基本規(guī)律之一。矛盾律要求在同一論域的思維過程中,對同一對象不能作出兩個或兩個以上互相矛盾或互相對立的判斷,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思想要保持前后的一貫性,不允許出現(xiàn)邏輯矛盾。它的公式為:A不是非A。公式中的“A”表示任何的概念或判斷,“非A”表示對“A”的否定。就概念來說,在同一論域中的一個概念,不能既反映某事物,而又不反映某事物。例如,“人”這個概念,不能既反映“人”這類事物,而同時又反映“非人”這類事物。就判斷來說,不能斷定某事物,同時又不斷定某事物。例如,“長江是中國最長的河流”與“長江不是中國最長的河流”這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不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個是假的。矛盾律要求保持思維的確定性、一貫性和不矛盾性。違反矛盾律就要出現(xiàn)“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故矛盾律又稱不矛盾律。矛盾律要求排除思想上的邏輯矛盾,與唯物辯證法并不抵觸。唯物辯證法研究的矛盾規(guī)律,是客觀事物的內(nèi)在矛盾,矛盾律研究的是反映在思維過程中,主觀上所造成的背理的矛盾。列寧指出:“‘邏輯矛盾’? ? ? ??當(dāng)然在正確的邏輯思維的條件下,? ? ? ??無論在經(jīng)濟(jì)分析中或在政治分析中都是不應(yīng)當(dāng)有的。”[i]遵守矛盾律能使思維具有一貫性和不矛盾性;違反它,就會犯“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
注:
[i] 《列寧全集》第23卷,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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