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曾是社會安定的基石
現(xiàn)在要講“修身”與“齊家”之道了。我曾經(jīng)多次提醒大家注意,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的“齊家”,并非是西方小家庭的家,也不是二十世紀后期中國新式的家。古代傳統(tǒng)文化的家,其主要是指“宗法社會”和“封建制度”相結合的“大家庭”、“大家族”的家。它本身就是“社會”,所以過去中國文化中,再沒有什么另一個“社會”名稱的產(chǎn)生。如果從“大家族”的“社會”,與另一個家族,或其他許多家族的土地連接起來,就是另一個團聚的名稱,叫做“國”了。因此,由上古以來到后世,便正式成為“國家”名稱出現(xiàn)了。 古代所謂的家,是由“高、曾、祖、考、子孫”五代一堂貫串上下的家。但這還是偏向于以男子社會為中心的家。如果再加上由女子外嫁以后,所謂姑表姨親等關聯(lián)的家族相連接,構成一幅方圓圖案的家族社會,再加上時代的累積,那么豈只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幾乎整個中國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是一點都不錯的。所以從中國上古的“武學”與軍事發(fā)展來講,古代俗話所說的“上陣需要親兄弟,打仗全靠子弟兵”的這種觀念,也都從“宗法社會”的家族傳統(tǒng)文化所形成。例如民間小說或舊式戲劇中所推崇的“楊家將”、“岳家軍”等,也都是由這種“家族”觀念所產(chǎn)生的榮譽。如果隨隨便便說它是落伍的陳舊“封建”意識,應該打倒,才能使社會有新的進步,似乎未必盡然,還須值得仔細研究,再作定論。 “大家族”的“家族”觀念,在中國文化中植根深厚,它影響了東方的亞洲,如朝鮮、日本,乃至東南亞各地。它也是民族主義和民族共和思想的根源。尤其在中國本土,直到現(xiàn)在,如果深入研究各個地方的“祠堂”和“族譜”,那種“慎終追遠”的精神,以及舊式“祠堂”家族的“家規(guī)”,你就可以了解為什么古代政治制度,從政的官員那么少,社會治安、保安人員等于零,它用什么方法、什么體制,能夠管理好那么一個偌大的中國。 我們現(xiàn)在再重舉一個三百多年前的例子來說,當明末清初時期,滿族在東北,一個寡婦孤兒,率領十來萬滿蒙軍隊,其中包括少數(shù)的漢軍,就能輕輕易易地統(tǒng)治中國上億的人口。他們靠的是什么?并非全靠殺戮,也不是全靠嚴刑峻法。他們真正了解文化統(tǒng)治的重要。由康熙開始,他已經(jīng)深深知道儒家學說的“齊家、治國”的重心。因此,他頒發(fā)“圣諭”,要民間知識分子的讀書人秀才們,每一個月的初一、十五在鄉(xiāng)村的祠堂里講解“圣諭”,極力推行提倡儒家的孝道,以及把儒學作為戒條式的律令。后來到了雍正手里,又重新擴充了康熙的“圣諭”,成為《圣諭廣訓》。他們了解“社會教育”的重心,是在形成整個社會的循規(guī)蹈矩的道德風氣,而達到不言之教,不令而威的效用。 你們年輕人不會知道,我是從小親眼看見過在偏僻的農(nóng)村里,如果一個青年有了不規(guī)矩的行為,偷了別人家的雞,或有了男女的奸情,告到族長那里,如果情節(jié)重大,大家要求族長打開祠堂門,當著列祖列宗的牌位來評理處置,那就非常嚴重了。這個子弟如不逃走,也許會被“家法”(祖宗前面的紅黑棍子)打死,至少是當眾出丑,永遠沒臉見人。 后來在對日抗戰(zhàn)初期(1937年),我到四川,有一位青年朋友,四川彭縣人,跟我一起做事久了,他常常苦苦要求我為他報仇。你說,他要報什么仇?他要殺人放火,燒掉了家鄉(xiāng)別家的“祠堂”,要殺掉那一姓的“族長”及有關人士。為了什么呢?因為他與這家的小女私相戀愛,被他們發(fā)現(xiàn)了,認為太不要臉,太丟家族的面子了,要把他兩人抓住活活打死。結果男的逃掉了,后來就是我的朋友。女的被抓住了,由“族長”當眾決定,把她活埋了。因此,他日夜要想報仇殺人。后來我總算用別的方法,化解他的仇恨,使他另外安心成家立業(yè)。當然這些例子不多,但由家族制度所發(fā)生的流弊也不少。你們都也看過很多現(xiàn)代文學大師們的社會小說,也就約略可知舊式“家庭”和“大家族”陰暗面的可厭可惡之處,必須加以改革,但這也是“法久弊深”的必然性,并非全面,也不可“以偏概全”,便認為是毫無價值的事。 “大家族”的宗祠,它不是一種法定的組織,它是自然人血緣關系的“標記”,是“宗法社會”精神的象征,是“宗族”自治民主的意識。有的比較富有,或者宗族中出過有功名、有官職的人,也有購置“學田”、“義田”,把收入作為本族(本家)清寒子弟讀書上進的補助。祠堂里必要時也會讓赤貧的鰥、寡、孤、獨的宗親來住。當然,族里如果出了一個壞族長,也會有貪污、瀆職、侵占的事。天下任何事情,有好處就有壞處,不能只從單一方面來看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