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水土保持表報批咨詢服務
2022-12-21 12:31 作者:科興環(huán)保 | 我要投稿
按照《江蘇省水土保持條例》規(guī)定:在水土流失重 點預防區(qū)、重點治理區(qū)和水土保持規(guī)劃確定的容易發(fā)生水土 流失的其他區(qū)域開辦基礎設施建設、礦產資源開發(fā)、城鎮(zhèn)建 設、房地產開發(fā)、旅游開發(fā)等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 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項目開工前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水土保持方案的報批程序:
1、建設單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水土保持方案》。
2、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由其委托的第三方評估單位組織 專家審查《水土保持方案》,建設單位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 修改完善。
3、建設單位將《水土保持方案》、項目審批申請書、生 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專家審查意見等資料 報送行政服務中心水務窗口,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期限內 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4、實行承諾制管理的項目由生產建設單位從省級水土保 持專家?guī)熘凶孕羞x取至少一名專家簽署是否同意意見,審批部門不再組織技術評審。
5、同一名專家最多只能參加同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術評審(承諾制管理專家審查)、水土保持設施驗收 會議等工作程序中的一項審查或驗收。
6、水土保持方案批復有效期:自方案批復之日起超過三 年未開工建設的,生產建設單位應當組織重新編制水土保持 方案,重新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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