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詩詞基礎03:選擇(上、遠、中、近)古/新韻的前提
格律(甚至押韻)的產生來自于古人對于更優(yōu)美、更高雅的文學和音樂的追求。格律這種要求,本質上就是對詩歌作品的文學性和韻律性,對歌詞作品的格調性和精致性的要求。
那么這種要求具體是怎樣體現(xiàn)出作用的呢?
聲調,或者說音調,是很多語言都會有的組成部分,其中在漢語當中最為顯著。無論是數(shù)千年的古漢語,千百年前的中古、近古漢語還是今天所使用的現(xiàn)代漢語(普通話),音調都是整個語言的重要構成部分。
而音調的主要作用就是用于拓展語言音節(jié)和調配語音分布。當一句話當中的每個字的音調分布較為均衡,不會出現(xiàn)完全一、兩個調占據(jù)大半的情況,就會顯得這個句子讀起來的音調錯落有致,十分地均衡、和諧,也就是俗稱的“抑揚頓挫”,能有效地調動人的感情,豐富韻律感。
這就是格律所調整音調而提升語句的理論基礎之一。
所以呢,不同版本的古韻、新韻等,實際上就是對應著的不同版本的漢語言的音調的調配、規(guī)律。那么這就衍生出一個問題來了:現(xiàn)在我們作詩應該選用那種韻?
首先,一種主流是用新韻,最重點的是國家關于文化建設的指示當中提倡使用新韻,并且因此逐步開始成為頂流層面的主流。而另一種則支持古韻,甚至在自己進行創(chuàng)作時必用古韻,這個一般在廣大的有一定水平的愛好者圈子中通用。
可是,我們仔細思考一下,作詩用格律、用韻的目的是什么?換言之,如果選擇使用古韻寫作,那么該作品念起來、朗誦起來、傳播起來等,就必然要使用與之相配套的古漢語。如果用古韻寫了,而不拿古漢語去“使用”,那么還是等于韻是錯的,只有用正確的語言才是正確打開方式。
把古韻寫的詩詞用普通話來表述,實際上這不僅僅違背了古韻本身的內容,更是違背了詩詞創(chuàng)作的基本原則。所以要使用古韻,就必須要使用完整的一套。具體來說,如果你的讀者(當然也包括作者本人)有哪怕一部分(如果僅有個例,就不用了)不知道所使用的這一種韻具體來自哪種古漢語、這種漢語里每個字各自應當怎么讀,就必須得配上相應的注解,至少要把不同讀音的字注明應該讀作什么音(現(xiàn)代漢語拼音無法標注的可用文字對其進行描述)。要不然,還是用普通話配套新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