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名篇(先秦)《韓非子·主道》解讀
韓非子·主道
作者:【先秦】韓非
道者[1],萬物之始[2],是非之紀也[3]。是以明君守始以知萬物之源[4],治紀以知善敗之端[5]。故虛靜以待令[6],令名自命也[7],令事自定也[8]。虛則知實之情[9],靜則知動者正[10]。有言者自為名[11],有事者自為形[12];形名參同[13],君乃無事焉[14],歸之其情[15]。故曰:君無見其所欲[16],君見其所欲,臣自將雕琢[17];君無見其意,君見其意,臣將自表異[18]。故曰:去好去惡[19],臣乃見素[20];去舊去智[21],臣乃自備[22]。
注釋:
[1]道:韓非所說的道,有兩種含義。此處的“道”是哲學意義上的“道”,指天地萬物的普遍法則,也就是整個宇宙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它是產(chǎn)生天地萬物的總根源。下文四個“道”以及篇名中的“道”,是政治學意義上的“道”,指君主的統(tǒng)治術,即君主控制和使用群臣的策略、手段。如果從政治哲學或形式邏輯的角度來說,其政治學意義上的“道”為種概念,哲學意義上的“道”為屬概念,這兩個概念具有從屬關系,“主道”從屬于“道”,所以韓非在此強調指出,“明君”必遵循這個“道”來了解“萬物之源”和“善敗之端”。 [2]始:開始,本原。道家認為,道是產(chǎn)生天地萬物的總根源?!3]紀:紀綱,法度,準則?!4]是以:因此。守始以知萬物之源:遵循著這個本原來了解萬物的由來。守,遵循,遵守。源,根源?!5]這句是說:研究這個準則來了解善惡成敗的起因。治,研究。端,開頭?!6]虛靜以待:用虛靜的態(tài)度來對待(一切事物)。虛,空虛,指心里沒有成見。靜,安靜,指行動不急躁,一切都按法辦事。韓非所說的“虛靜”,借用了道家“虛靜”的說法而注入了新的內容,所以與道家常說的“虛靜”含義不同。道家所說的“虛靜”,是指空虛寂靜,沒有形體,沒有聲音,無思無欲。令:衍文?!7]這句是說:使名稱按照它自己所反映的內容自己來加以命名,指不要人為地去命名。其言外之意是:君主不要說話,讓進說的人來說話。令,使。命,取名?!8]這句是說:使事情按照它自己所具有的性質自己來確定內容,指不要人為地干預事情的自然發(fā)展。其言外之意是:君主不要去確定事情該怎么做,而讓做事的人自己去確定該怎么做。定,確定?!9]這句是說:沒有成見,就能了解事物的真相。實,事實,指外界客觀事物,也兼指人們的內在本質。情,內情,真相?!10]這句是說:安靜不急躁,就能了解行動的常規(guī)。動,行動。正,準則,規(guī)律?!11]這句是說:讓進說的人自己來發(fā)表意見。言外之意是:君主不要事先說話而規(guī)定言路。有言者,發(fā)表言論的人。名,名稱,這里指發(fā)表的言論。 [12]這句是說:讓辦事的人自己來做事。言外之意是:君主不要事先規(guī)定他該怎么做。有事者,做事的人。形,形狀,情形,此指事情?!13]這句是說:君主只要拿臣下做的事和他發(fā)表的言論互相對比驗證,看是否互相契合。參,檢驗,驗證。同,會合,指把它們放在一起加以對比,看是否相同。形名參同,即所謂的“形名術”,可參見本書“導讀”第五節(jié)第(三)小節(jié)及《二柄》注。 [14]焉:于之,即在這里,在具體的說話和做事方面?!15]這句是說:(臣下)使言行歸向真實。歸,回歸,這里是使動用法,使……回歸。之,它們,指臣下發(fā)表的意見與所做的事情。情,真實。 [16]無:通“毋”,不要。見(xiàn):同“現(xiàn)”,表現(xiàn)。 [17]這句是說:臣下將修飾自己的言行(來迎合君主的欲望)。雕琢,雕刻加工,引申為言語行為上的修飾?!18]表:表現(xiàn)。異:指異常的才能?!19]好(hào):喜愛。惡(wù):憎惡?!20]見(xiàn):同“現(xiàn)”,表現(xiàn),露出。素:通“愫”,真情。君主不露愛憎,臣下就不能投其所好,只能老老實實地說真話、辦實事,所以說“去好去惡,臣乃見素”?!21]去舊去智:去掉智巧。這是為了保證法治的客觀性和穩(wěn)定性,使法的實施不因為君主的隨心所欲而受到干擾。舊,故,“故”在古代有巧的意思,指技巧、偽詐,與“智”意義相近。智,智慧?!22]臣乃自備:臣下就自己防范自己。君主不用智巧,一切都按法辦事,那么臣下也就用不著再去防范君主,去窺測君主的意向,而只要依據(jù)法的規(guī)定自己防范自己就行了,所以說“去舊去智,臣乃自備”。備,防備,慎重對待。
原邊注:
古代臣子的命運往往操縱在君主手中,所以他們會察言觀色,力求迎合君主的意圖,以便獲得君主的好感而謀得私利。君主不露愛憎,臣子就摸不透其心思,就無法弄虛作假。這是有權者防止被“馬屁精”欺騙迷惑的好辦法。
故有智而不以慮[1],使萬物知其處[2];有行而不以賢[3],觀臣下之所因[4];有勇而不以怒[5],使群臣盡其武[6]。是故去智而有明[7],去賢而有功[8],去勇而有強[9]。群臣守職,百官有常[10];因能而使之[11],是謂習常[12]。故曰:寂乎其無位而處[13],漻乎莫得其所[14]。明君無為于上[15],群臣竦懼乎下[16]。
注釋:
[1]這句是說:所以君主有了智慧也不用它來謀劃事情,(一切依法辦事)?!2]這句是說:使眾人都了解到他們各自的處所。這是指讓群臣各處本分,這樣,整個社會就秩序井然、有條不紊了。萬物,眾人,各類人等,這里指群臣?!3]這句應該理解為“有賢而不以行”。意思是:君主有了德才也不用它來做事。君主這樣做,是為了使臣下無法憑借君主的賢能來騙欺君主。賢,賢能,有道德有才能?!4]這句是說:用它來觀察臣下立身行事的依據(jù)。因,依照,根據(jù)?!5]這句是說:君主有了勇力也不用來逞強。怒,通“努”,盡力,奮發(fā)?!6]盡:全部用出。武:勇力?!7]是故:所以。去智而有明:君主不用自己的智慧,(一切依法辦事),就有了明智?!8]這句是說:不用自己的德才,(而使臣下各盡其能),就有了功業(yè)?!9]這句是說:不用自己的勇力,(而用天下人的勇力),就有了國家的強盛?!10]常:常規(guī),經(jīng)久性的規(guī)范。 [11]因:根據(jù)。能:能力,才能。使:使用?!12]習常:遵循永恒的規(guī)范。習,通“襲”,沿襲,因循?!13]這句是說:是多么寂靜啊,君主沒有把自己放在尊貴的君位上。乎,語氣詞?!14]這句是說:是多么寥廓啊,臣下沒有哪一個能知道君主的處所。漻,通“寥”,空廓,空虛,沒有形體?!15]明:圣明,英明,明智。無為:無所作為。韓非所說的“無為”,繼承了老子的無為思想,又有所發(fā)展。老子所謂的“無為”,指不做故意的人為努力,不強行干預,即排除故意的人為因素而一切因順自然。韓非繼承了這一基本思想,又注入了自己的法術思想。韓非所謂的“無為”是一種治理臣民的方法,其含義是排除故意的人為因素(如個人的智巧和主觀成見等),不作強行的人為努力。具體而言,其哲學上的含義,是指一切行動順應自然,不主觀地去做違反客觀規(guī)律的事;其政治學上的含義,是指君臣一切依法辦事,不用智慧去干擾法治,君主不暴露自己的才能、好惡,以免讓臣下有所憑借而影響了正常的統(tǒng)治。 [16]竦(sǒng):通“悚”,恐懼。乎:于,在。君主無為,既不用智慮,又不表示好惡,臣下捉摸不透君主的心意,所以都誠惶誠恐地履行自己的職責而不敢為非作歹,這就是韓非所說的無為而治。
原邊注:
韓非的無為思想雖然源于老子,卻又不同于老子。他的無為,并不是放任臣民去“自化”“自正”,而是法制控制中的無為,即君主在臣民依法辦事的情況下不再去干涉他們。這樣,臣民在遵紀守法的情況下獲得了高度的自由。但如果觸犯了法令,則君主并非無為,而必將進行重罰。因此,群臣會“竦懼乎下”。
明君之道[1]:使智者盡其慮,而君因以斷事[2],故君不窮于智[3];賢者敕其材[4],君因而任之[5],故君不窮于能;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6],故君不窮于名[7]。是故不賢而為賢者師[8],不智而為智者正[9]。臣有其勞,君有其成功[10],此之謂賢主之經(jīng)也[11]。
注釋:
[1]道:統(tǒng)治術,統(tǒng)治臣民的方法。 [2]因:依靠,根據(jù)。斷:判斷,決斷,裁決。 [3]窮:窮盡。君主依靠臣下的智慧來決斷事情,所以他在智慧方面不會窮盡。 [4]“賢者”承上省去了“使”字。敕(chì):通“飭”,整頓,整治。材:通“才”,才干。君主使賢能的人鍛煉才干,是為了使他們?yōu)樽约盒??!5]任:任用?!6]任:承擔,擔負?!7]這句是說:所以君主在名譽方面也不會不如意。窮,不得志。名,名譽,聲譽?!8]這句是說:所以不賢的君主可以做賢人的老師。 [9]這句是說:不聰明的君主可以做聰明人的君長。正,君長?!10]成:成功。功:和上下文不押韻,是衍文。 [11]經(jīng):常規(guī),永恒的法規(guī),常用的原則。
原邊注:
韓非提倡“無為”,并不是真要君主什么都不做,而是要君主只治人,不治事,充分利用他人的聰明才智去建立功業(yè)。這其實也是所有政治家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如果不能利用別人的力量而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那絕不是什么政治家,而只是孤家寡人而已。
道在不可見[1],用在不可知[2]。虛靜無事,以暗見疵[3];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4]。知其言以往[5],勿變勿更[6],以參合閱焉[7]。官有一人[8],勿令通言[9],則萬物皆盡[10]。
注釋:
[1]這句是說:君主的統(tǒng)治術在于隱蔽,使臣下無法測度。道,統(tǒng)治術,君主的統(tǒng)治方法。不可見,不可能被(臣下)看見。 [2]這句是說:術的運用在于變幻莫測,使臣下不能了解。用,指術的使用。不可知,不可能被(臣下)知道?!3]這句是說:從暗地里來觀察臣下的過錯。疵,小毛病?!4]“見而不見”三句是說:看見了好像沒看見,聽見了好像沒聽見,知道了好像不知道。這就是上面所說的“虛靜無事”。而,如,好像。 [5]其言:指臣下的意見。以往:以后?!6]這句是說:別去變更(臣下的主張)?!7]參合:即上文的“參同”,是把言與行放在一起對比驗證的一種考察方法。閱:檢閱,考察。 [8]這句是說:每個官職只配置一個人。官,官職,官位?!9]令:使,讓?!10]“勿令通言”二句是說:不要讓他們互相通氣,否則一切事情都會暴露無遺。盡,窮盡,指完全暴露出來。
原邊注:
秘密性是韓非術治學說的重要特征之一,韓非因此而為人詬病。誠然,在政治斗爭中少不了深藏不露、不動聲色的謀劃。明爭與暗斗,應是政治斗爭中不可或缺的兩個方面。如果不懂得這個道理,就會在政治斗爭中處于劣勢甚至喪失政權。
函其跡[1],匿其端[2],下不能原[3];去其智,絕其能[4],下不能意[5]。保吾所以往而稽同之[6],謹執(zhí)其柄而固握之[7]。絕其能望[8],破其意[9],毋使人欲之[10]。不謹其閉[11],不固其門,虎乃將存[12]。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賊乃將生。弒其主[13],代其所[14],人莫不與[15],故謂之虎。處其主之側,為奸臣,聞其主之忒[16],故謂之賊。散其黨,收其余[17],閉其門,奪其輔[18],國乃無虎。大不可量,深不可測[19],同合刑名[20],審驗法式[21],擅為者誅[22],國乃無賊。
注釋:
[1]這句是說:君主掩蓋自己的行跡。函,包容,包含。此處指掩蓋,覆蓋。其,指君主的。下面五個“其”同此?!2]匿:隱藏。端:開頭,頭緒。此處指念頭?!3]下:指臣下。原:推原,推測?!4]絕:斷絕,拋棄。能:才能?!5]意:意料,測度?!6]這句是說:君主要記住以往聽到的臣子言論去考核檢驗他們。保,守住,與上文之“勿變勿更”相應。所以往,與上文之“知其言以往”相應,指以往所知之言?;?,即上文的“參合”?;?,考核,驗證。 [7]謹:謹慎。柄:權柄。固:牢固?!8]絕其能:指君主拋棄自己的才能。其,參見注[1]、[4]。望:衍文?!9]破其意:破除臣下對君主的測度?!10]毋:不要。欲:貪求。之:指君主的權柄?!11]謹:嚴,嚴格。閉:關,防守。 [12]虎:比喻殺害君主、篡奪政權的奸臣。 [13]弒(shì):古代把臣殺君、子殺父叫做“弒”?!14]代其所:取代君主的地位。所,處所,指君位。 [15]與:結交,親附?!16]聞:是“間(jiàn)”的誤字。間,窺伺,偵察。忒(tè):差錯,過失?!17]收:收拾。其余:奸臣的余黨。余,殘渣余孽?!18]其輔:奸臣的幫兇。輔,輔助,輔佐。 [19]“大不可量”二句指君主的統(tǒng)治術大到不可以度量,深得不可以探測?!20]同合刑名:即前文的“形名參同”。同合,會同,審核,指把形名放在一起比較考察,看是否相合。刑,通“形”?!21]這句是說:審查和檢驗法規(guī)的實施情況。法式,法規(guī)?!22]擅:擅自,自作主張。為:做,指胡作非為。誅:懲罰。
原邊注:
奸臣或罪犯的產(chǎn)生,既取決于其內因,但防范的疏漏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是故人主有五壅[1]:臣閉其主曰壅[2],臣制財利曰壅[3],臣擅行令曰壅,臣得行義曰壅[4],臣得樹人曰壅[5]。臣閉其主,則主失位[6];臣制財利,則主失德[7];臣擅行令,則主失制[8];臣得行義,則主失明[9];臣得樹人,則主失黨。此人主之所以獨擅也[10],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11]。
注釋:
[1]壅:堵塞,隔絕,蒙蔽?!2]閉:封閉?!3]制:控制。財:財物。利:利益。 [4]行義:施行仁義,指擅自給人好處,如施舍財物、赦免罪犯等?!5]樹人:指扶植私人黨羽。樹,扶持,培養(yǎng)?!6]臣下把君主封閉在外而不讓君主處理政事,君主的地位就如同虛設,所以說“主失位”?!7]德:獎賞的大權。參見《二柄》。臣下控制了獎賞用的財物,所以說“主失德”?!8]制:詔,君主的命令。 [9]明:通“萌”“氓”,老百姓,民眾?!10]擅:擁有,據(jù)有?!11]操:把持,掌握。
原邊注:
一言以蔽之,行政權、財政權、制令權、福利權、用人權,都是至關重要的權力,當權者必須牢牢掌握在手中。當權者“失位”就成了平民,“失德”就沒了資本,“失制”就不能指使人,“失明”“失黨”就成了孤家寡人。所以,當權者一定要掌握這些大權。
人主之道,靜退以為寶[1]。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2],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3]。是以不言而善應[4],不約而善增[5]。言已應,則執(zhí)其契[6];事已增,則操其符[7]。符契之所合,賞罰之所生也[8]。故群臣陳其言[9],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責其功[10]。功當其事[11],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明君之道,臣不得陳言而不當。
注釋:
[1]靜退以為寶:即“以靜退為寶”,把安靜退讓作為寶貴的方法。退,退讓,指不為人先、不拋頭露面?!2]“不自操事”句是說:不親自操勞事務,并不是不管事,而是靜退在后,讓臣下去操勞,君主自己只是用形名參同的方法加以檢驗,由此君主就能知道臣下辦事是笨拙還是靈巧了。 [3]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君主不親自謀劃,而讓臣下去考慮,自己只用形名參同的方法去考察,所以能知道臣下的計謀會得福,還是會得禍。咎,失誤,禍患?!4]不言而善應:指君主不說話,但臣下卻能用很好的意見來報答君主的不說話?!5]不約而善增:指君主對臣下的事情雖然不作硬性規(guī)定,但臣下卻能用很好的技能來增加做事的功效。約,約束。增,增益,增加。 [6]“言已應”二句是說:臣下的言論已經(jīng)匯報上來,君主就把它當作契握在手中(準備以后驗證時使用)。契,券,是古代的一種憑證。古人在竹簡或木簡上刻字,刻好后剖為兩半,雙方各留一半,驗證時將兩半相合,看是否契合?!7]“事已增”二句是說:臣下做的事已經(jīng)增加了功效,君主就把它當作符拿在手里(準備以后驗證時使用)。符,信符,古代國君命官封爵或調兵遣將時用的憑證,用竹、木、銅、玉等材料制成,上面刻有文字,刻好后剖成兩半,君臣雙方各執(zhí)一半,驗證時將兩半相合,看是否符合,以辨真假?!8]“符契之所合”二句是說:符契相合的地方,就是賞罰產(chǎn)生的地方。也就是說,符契是否相互吻合,是賞罰的依據(jù)?!9]陳:陳述,說出?!10]“君以其言授其事”二句是說:君主根據(jù)他們的意見分別給他們職事,然后根據(jù)他們的職事來責求他們的成績?!笆乱载熎涔Α奔础耙允仑熎涔Α保笆隆笔恰耙浴钡那爸觅e語。責,責求,要求。功,成績,功效。 [11]當(dànɡ):符合,相當。
原邊注:
根據(jù)實績與言論是否相合來進行賞罰,臣下就會講真話,辦實事,忠于職守,而不會弄虛作假了。
是故明君之行賞也,曖乎如時雨[1],百姓利其澤[2];其行罰也,畏乎如雷霆[3],神圣不能解也[4]。故明君無偷賞[5],無赦罰[6]。賞偷,則功臣墯其業(yè)[7];赦罰,則奸臣易為非。是故誠有功[8],則雖疏賤必賞[9];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10]。疏賤必賞,近愛必誅,則疏賤者不怠,而近愛者不驕也[11]。
注釋:
[1]曖(ài)乎如時雨:形容君主施行獎賞,充沛得就像及時雨。曖,濃云遮蓋的樣子,形容雨水充沛,比喻獎賞優(yōu)厚。時雨,及時的雨。 [2]利:貪圖。澤:恩澤,恩惠?!3]畏乎如雷霆:威嚴啊,像雷霆一樣。畏,通“威”,威嚴?!4]神圣:神明。解:免除。神圣不能解,即下文的“明君……無赦罰”。 [5]偷賞:胡亂地賞賜,指不合法的賞賜。偷,茍且,隨便?!6]赦:赦免?!7]墯:通“惰”,懈怠。業(yè):事業(yè)。隨便施行賞賜,可使人不勞而獲,人們也就不會再努力去建功立業(yè)了?!8]誠:確實,的確?!9]疏:疏遠,不親近。賤:卑賤,指地位低?!10]近:親近。愛:寵愛?!11]驕:驕橫,放縱。
原邊注:
賞罰時一律以功過為依據(jù),而不因親疏貴賤來區(qū)別對待的做法,反映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它對于打破貴族特權具有重要意義。惟其如此,才能使所有人都追求立功而不敢犯罪。
點評:
本文論述君主的道術,所以題為“主道”。它主要論述了君主統(tǒng)治臣民的基本原則。
韓非認為,君主應該掌握反映社會規(guī)律的“道”,利用“道”來“知萬物之源”,“知善敗之端”。這種具有哲學意味的論述所包含的政治含義是:君主掌握了這種統(tǒng)治之“道”,就能“不自操事而知拙與巧,不自計慮而知福與咎”,就可以使“群臣守職,百官有?!?,各盡其能。
文章較為詳細地論述了這種治臣之“道”的主要內容——虛靜無為。韓非認為,君主應該“有智而不以慮”“有行而不以賢”“有勇而不以怒”,應該一切依靠臣子,即用智者之慮來斷事,用賢者之材來辦事,用勇者之力來致強。這樣,“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是“臣有其勞,君有其成功”。由此可見,韓非的無為思想首先是一種君主充分利用臣子的政治原則。此外,他的無為思想還包含著一個重要內容,即君主不暴露自己的欲望和見解,“見而不見,聞而不聞,知而不知”,這樣,臣下就無法算計君主。這顯然是一種駕馭臣下的權術,是對道家神秘莫測的道術思想的一種發(fā)揮和利用。
其次,韓非認為君主應該對臣下進行嚴格的考核,實行嚴格的賞罰。韓非宣揚虛靜無為,并不是要君主什么事都不做,而只是要君主“虛靜以待”,使“有言者自為名,有事者自為形”,然后“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責其功”,這就是所謂的“刑名術”,是韓非極力提倡的一種考核方法。韓非認為,通過這樣的考核,臣子的功過就明確了,賞罰也就容易進行了,即“功當其事,事當其言,則賞;功不當其事,事不當其言,則誅。”在這里,韓非特別強調了嚴格的賞罰制度,他要求君主“無偷賞,無赦罰”“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只有這樣,才能使“疏賤者不怠,而近愛者不驕”。這種嚴格執(zhí)法的思想無疑是可貴的。
此外,韓非還強調了君主專制的重要性。他認為,君主應該牢牢掌握各種大權,不能讓臣下“閉其主”“制財利”“擅行令”“行義”“樹人”。否則,君主就危險了。
由此可見,本文不但充分體現(xiàn)了韓非的術治思想,還涉及到其法治思想與勢治思想。更為重要的是,韓非在文章中還突出地闡明了君主統(tǒng)治術的理論來源和哲學基礎。從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他揚棄了老子的哲學思想,把老子哲學思想中最為核心的“道”“虛靜”等改造成了法家的政治思想原則。老子所說的道,是一種先于天地而存在的假想實體,它是產(chǎn)生天地萬物的總根源。韓非從這一點加以引發(fā),認為道既然產(chǎn)生萬物,那么道也就是判定萬物是非的準則,這一準則在政治生活中的反映,就是順自然之道而立的反映社會現(xiàn)實要求的常規(guī)法紀。韓非主張法治,其哲學基礎就在于此。老子宣揚道,是主張一切聽憑自然,讓社會自然地發(fā)展,反對人們對社會的強行干涉,所以宣揚虛靜無為的處世哲學。韓非則把道家放任而無法度的虛靜無為,發(fā)揮成為一切以法度為準則而不去擾亂法治的統(tǒng)治手段。
總之,此文較為全面地體現(xiàn)了韓非的政治思想與哲學思想,是一篇短小精悍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