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你喜歡的蘿卜當做青菜給別人
比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可惡的一種是把自己的喜好強加給別人!
比如你自己不喜歡喝酒,你把酒強加給一個不會喝酒的人,你會認為是一種解脫;
如果你是一個會喝酒的人,你把一杯酒給另外一個人喝,你會認為是一種施舍,其實第二種更可惡,因為你不但傷害了別人,心里還沾沾自喜,還有優(yōu)越感。

那一天,有些人跑到我這邊來說:
沈老師,我受不了了,我問他為什么,他說,我父母親給我介紹了個女朋友!
我說:那不是好事嗎?那女方怎么樣?
他說:那個女方家里,是有錢,又是公務員,研究生畢業(yè),算得上是名門望族。
我說:那你還愁眉苦臉干什么?不是要高興死了嗎?
那個人說:老師!你哪里知道啊,那個女的又矮又胖又兇,吵起架來一手叉腰,一手詛咒你
就像我們泡茶的茶泡一樣,如果我娶了她,我不就是她茶泡里的茶嗎?苦海無邊??!
我很無語,也許他的家庭背景,他的社會地位是他父母所喜歡的,但畢竟蘿卜青菜,各有所愛。
道理其實很簡單,千萬不要把你喜歡的蘿卜當做青菜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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