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12.10 《<黑格爾哲學批判>導言》
【本文轉載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僅供學習參考】
10、《<黑格爾哲學批判>導言》
? 馬克思早期寫的一篇滲透無產(chǎn)階級革命批判精神的政治、哲學著作。寫于1843年末至1844年初,同年發(fā)表在《德法年鑒》上。編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 本文批判了黑格爾哲學及其同封建勢力妥協(xié)的政治法律觀點,初步闡述了唯物主義歷史觀和科學社會主義的一些基本原理。文章分析和揭示了宗教的本質和根源,指出“宗教是人民的鴉片”、“國家、社會產(chǎn)生了宗教即顛倒了的世界觀,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顛倒了的世界”。因此,應當把對天國的批判變成對塵世的批判,對宗教的批判變成對法的批判,對神學的批判變成對政治的批判,從而把對宗教的批判與對政治的批判結合起來。文章第一次論述了無產(chǎn)階級是推翻資本主義制度的決定力量,是唯一能夠解放全人類的階級,并提出哲學把無產(chǎn)階級當作自己的物質武器,同樣地,無產(chǎn)階級也把哲學當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揭示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階級性和實踐性。文章還闡述了理論和實踐的關系,即肯定了實踐的決定作用,又指明了理論的指導作用,指出批判的武器當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質力量只能用物質力量來摧毀,但是理論一經(jīng)掌握群眾,也會變成物質力量。文章通過對黑格爾哲學的批判,還對“異化”這一概念進行了唯物主義的改造,從分析宗教異化進而分析社會異化,使異化問題獲得了全新的內(nèi)容。
? 本文是馬克思主義形成時期的一篇重要著作。列寧指出:這篇文章和馬克思在《德法年鑒》上發(fā)表的其它論文表明,馬克思“已作為一個革命家出現(xiàn),主張對‘現(xiàn)存的一切進行無情地批判’,尤其是‘武器的批判’;他訴諸群眾,訴諸無產(chǎn)階級”[i],表明馬克思從唯心主義轉向唯物主義,從革命民主主義轉向共產(chǎn)主義。
注:
[i] 《列寧選集》第2卷,第5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