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wǎng)熱議! 性剝削青少年犯被判15年,表示出獄后要當律師!
韓國檢察機關對只挑選男孩、青少年制作性剝削物、強奸類似物等壞事的崔贊旭(27歲)判處與一審一樣的重刑。

崔某方面的辯護律師要求裁判部“從學生時代的生活來看,中學時期過著模范生等正常的生活,本人選擇音樂為職業(yè),然后在音樂學院留學,但時隔6個月,他放棄留學回國,在失落感中犯罪,考慮到經(jīng)濟原因,沒有制作視頻,也沒有銷售展覽分發(fā),請予以寬容”。

特別是,崔某在當天開庭前進行的被告人報告程序中,對檢察官提出出獄后打算做什么的問題回答說:“我想學習,成為律師。在看不見的地方的文化即使我現(xiàn)在受到懲罰也不會消失,所以受到懲罰后,我會帶頭根除那種文化。”

此前,崔某涉嫌從2014年到去年5月,在大約7年的時間里使用了30多個外國社交網(wǎng)絡(SNS)賬戶,偽裝成女性或性少數(shù)人,挑選了全國各地的70名男、兒童、青少年制作性剝削物品。
崔某從2016年9月開始,在約7個月的時間里,通過SNS認識的2名小學生共5次在自己乘坐的車輛等地做出類似強奸行為,還涉嫌對另外1名小學生實施強制丑行。

受害兒童大部分都是11~13歲,崔某要求拍裸照發(fā)送給自己,如果不回應,就散布以前發(fā)送的視頻和照片等,或者威脅要告訴熟人,要求拍攝更嚴重、更施虐的視頻。結(jié)果,SNS上實際上傳播了14名受害兒童的視頻。
特別是該罪犯該下載存儲國外男童登場的1950件性剝削物品等,以及視頻和照片共9654件。
一審法庭判處12年有期徒刑,二審被判處15年。同時命令公布個人信息10年、限制兒童、青少年相關機構(gòu)和殘疾人設施就業(yè)10年、附著定位電子設備(電子腳鏈)10年。

韓網(wǎng)友們紛紛留言“這就像趙斗淳要開幼稚園一樣好笑”、“15年太少了,70人每人一年判70年吧”、“做什么辯護師做變尸體吧”、“怎么要當律師給和自己相似的罪犯脫罪嗎”、“律師在他眼里是多么可笑的存在啊,幫自己減刑辯護”等表示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