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海子平》論起大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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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淵海子平》
論起大運法
凡起大運,俱從所生之日,
陽男陰女順行數(shù)至未來節(jié),
陽女陰男逆行數(shù)至過去節(jié);
俱折除三日,以為一歲。
陽男陰女順運。
假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月建丙,初一日立春,后一日生男,順數(shù)至二月節(jié)驚蟄,得三十日,起十歲運,順行丁卯。
如乙丑年,乙庚之歲戊為首,正月起戊寅,初一立春,十八日生女,順數(shù)至二月驚蟄節(jié)止,得四三十二日,起四歲運順行己卯。
余仿此。
陰男陽女逆運。
假如乙丑年,乙庚之歲戊為頭,正月起戊寅,初一日立春,后十五日生男,逆數(shù)(至)初一立春節(jié)止,得五三十五日,起五歲運逆行丁丑。
如甲子年,甲己之年丙作首,正月丙寅,初一立春,后十日生女,逆數(shù)至初一日立春止,得九日,三三得九日,起三歲運逆行乙丑。
余皆仿此。
若多一日,減一日;少一日,增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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