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病院 | 七月十三非中元
◎沈陽仁
2018年5月16日《遼沈晚報》 第11版刊出的《盛行朝野的大遼酒風》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契丹每逢節(jié)日都要飲酒祝興?!咴率罩性畤麟x行宮,向西三十里卓帳宿。先于彼處造酒食’?!逼渲杏袃商庡e誤:一是把“飲酒助興”,誤寫成“飲酒祝興”;二是誤說“七月十三日”那天是中元節(jié)。
道教有三元、三官之說。以夏歷正月十五為上元節(jié),七月十五為中元節(jié),十月十五為下元節(jié)。又以三官配三元,傳說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謂上元天官正月十五日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日生,下元水官十月十五日生?!短屏洹肪硭摹办舨坷芍小保骸埃ǖ朗坑校┤S:正月十五日天官為上元,七月十五日地官為中元,十月十五日水官為下元,皆法身自懺愆罪焉。”趙翼《陔余叢考》卷三十五:“其以正月、七月、十月之望(十五日)為三元日,則自元魏始?!辈糠值貐^(qū)也有以農(nóng)歷七月十四為中元節(jié)的。
具體到遼國的風俗,《遼史·禮志六·歲時雜儀》有記載:“七月十三日,夜,天子于宮西三十里卓帳宿焉。前期,備酒饌。翼日,諸軍部落從者皆動蕃樂,飲宴至暮,乃歸行宮,謂之‘迎節(jié)’。十五日中元,動漢樂,大宴。十六日昧爽,復(fù)往西方,隨行諸軍部落大噪三,謂之‘送節(jié)’?!笨梢姡谶|國中元節(jié)也是七月十五日,而非七月十三日。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18年第8期《文章病院》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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