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wǎng)熱議!女廁所偷拍不是性剝削物“...有罪變成無罪?
對于在兒童青少年出入頻繁的建筑物的女洗手間犯下的偷拍罪行是否屬于“性剝削物制作”,一審和二審的判斷存在分歧,引起關(guān)注。

A某去年8 ~ 9月在商場女洗手間安裝了微型攝像頭,以拍攝47次受害者們的嫌疑等,被移交審判。
除了涉嫌為犯罪闖入女廁所(違反性暴力處罰法)和為了安裝超小型攝像頭而弄破天花板(財物損壞)外,公訴狀還包括了攜帶800個性剝削物品的嫌疑。
一審認為,拍攝可能導(dǎo)致受害者性羞恥的視頻制作視為性剝削物。判定有罪判了5年有期徒刑,命令對性暴力治療計劃進行80小時的進修和5年的個人信息公開通知、兒童、青少年相關(guān)機構(gòu)等進行5年的就業(yè)限制。
但二審認為,兒童青少年出現(xiàn)并根據(jù)其用途使用洗手間的過程中暴露身體部位不屬于性行為,正常使用廁所行為不是對普通人造成性羞恥或厭惡的淫穢行為,判無罪。
26日,首爾高等法院認為將廁所偷拍視頻擴大為性剝削物來解釋也是不妥當(dāng)?shù)?。最終性剝削物制作嫌疑被判無罪,剩下的嫌疑和一審一樣。但被告人承認犯罪,表現(xiàn)出反省態(tài)度的情況等綜合起來,減輕了刑期,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

韓網(wǎng)友們紛紛留言“說什么呢,只有我有難讀癥嗎?”、“法官那個不是性剝削物那什么是?你把自己解手視頻上傳看看”、“剝削這個單詞有點爭議”、“被拍到的人回感到羞恥,利用廁所的人本身是日常生活不是性剝削物,這什么話啊”、“這什么狗叫聲”、“可以理解對法官不滿,但這是立法的問題,刑法嚴(yán)厲禁止夸大解釋”、“好像明白什么意思,又好像和我們繞口令開玩笑,頭皮發(fā)麻”、“內(nèi)容本身理解了,但又沒完全理解”、“低出生率的原因”、“法官春川高法刑事一部金亨鎮(zhèn)法官”、“拍人家撒尿拉屎干什么,這樣的應(yīng)該判重刑”等表示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