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小辭典·儒法斗爭史部分》3.1.10 少正卯
【本文轉(zhuǎn)載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僅供學習參考】
10、少正卯(?—公元前498年)
? 法家的先驅(qū),春秋末期魯國著名的革新派人士。他代表新興封建勢力的利益,公開宣傳革新主張,反對奴隸主貴族統(tǒng)治。他在魯國講學,與孔丘針鋒相對,影響很大,受到群眾的擁護和歡迎。他周圍集合了一批先進的社會力量。甚至孔丘的學生,除顏回一人之外,也都多次跑去聽講,弄得孔門冷冷清清,打擊了以孔丘為代表的復(fù)辟勢力??浊鸷薜靡⑴碌靡?,誣蔑他是“小人之桀雄”。因此當孔丘擔任魯國司寇[1]并代理宰相時,就迫不及待地利用職權(quán),反攻倒算,捏造罪狀,殺害了少正卯,充分暴露孔丘是一個兇狠殘暴的大惡霸。
? 少正卯的著述雖未發(fā)現(xiàn),歷史上有關(guān)他的記載也很少,但從荀子和王充的書中談到孔丘加給少正卯的所謂五條罪狀,已可見他的革新思想??浊鸺咏o少正卯五條罪狀的第一條:“心達而險”[2]。思想上要變革和掌握政權(quán),起來造反,推翻奴隸制。
? 第二條“行辟而堅”[3]。行動上堅決推行法治路線,搞暴力,反對奴隸主貴族的禮治。
? 第三條“言偽而辯”[4]。言論上將奴隸主世襲貴族的是非、善惡標準顛倒過來。
? 第四條“記丑而博”[5]。記述和揭露奴隸主貴族大量的腐朽丑惡的罪行。
? 第五條“順非而澤”[6]。支持反對奴隸主貴族統(tǒng)治的思想、言論,并加以加工、提高。
? 從這五條可以看出,少正卯在思想、言論、行動上推行的是一條主張革新的法治路線,是同孔丘鼓吹的維護奴隸主統(tǒng)治的禮治路線根本對立的。少正卯同孔丘之間的斗爭,是思想、政治上革新和保守兩條路線的斗爭,是新興封建階級同沒落奴隸主階級兩個階級之間的斗爭。少正卯雖然被孔丘殺害了,但法家同儒家的斗爭并沒有結(jié)束。斯大林說:“生活中新產(chǎn)生的、一天天成長的東西是不可克服的,要阻止它的前進是不可能的?!?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7]由于法家思想符合當時歷史發(fā)展的潮流,到了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新興的封建制終究代替了沒落的奴隸制,法家思想取得了勝利。
注:
[1] 掌管刑獄、警察等。
[2] 心,思想。達,通達古今之變和顯達,即要掌握政權(quán)。險,鋌而走險,敢于造反。
[3] 辟,刑、法,當時稱“刑辟”。
[4] 偽,“小人”把“君子”的“是”當作“非”,把“非”當作“是”。
[5] 記,記錄、著作。丑,丑事、丑惡、罪行。博,廣博、大量。
[6] 順,順利、支持。非,誹、批判、反對。澤,潤澤、加工、提高。
[7] 《斯大林全集》第一卷2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