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電池檢測相關標準修訂——GB、UL等

GB XXXX《電能存儲系統(tǒng)用鋰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
強制性國家儲能標準GB XXXX《電能存儲系統(tǒng)用鋰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要求》于本月召開了審查會,計劃下月報批。此標準參考了IEC 62619、IEC 63056、UN38.3,IEC 62368等國際標準。
現(xiàn)階段我國儲能電池領域標準較少,目前在用的有GB/T?36276。但GB 36276的適用范圍是電力儲能領域,而此項標準適用范圍更廣,包括最大直流電壓不超過1500V,額定能量在100 kWh以上的電能存儲系統(tǒng)用鋰蓄電池和電池組,無論家用、光伏、電信用儲能產(chǎn)品都適用。相較參考的國際標準,試驗項目更為嚴苛,添加了如針刺、1.5倍過充電等容易失敗的試驗項目。
標準的試驗項目更嚴格的原因是基于國內(nèi)儲能電站已經(jīng)禁用三元鋰電池,但國外仍舊適用考慮。三元鋰電池的安全性會略低于磷酸鐵鋰電池,所以國外儲能標準會略微寬松,但國內(nèi)儲能標準在制定的時候則要考慮實際國情,所以添加了針刺等更嚴格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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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2743-2023《便攜式電源安全標準》
2023年4月14日,UL網(wǎng)站發(fā)布了修訂后的UL 2743標準,此標準適用于便攜式移動電源,啟動電源,應急電源等產(chǎn)品。標準最新版本號為ANSI/CAN/UL 2743:2023。主要有以下變動:
明確了此標準范圍不涵蓋容量超過限制,屬于UL 9540范圍下的電池系統(tǒng);
明確了危險電壓等級定義,對于戶內(nèi)使用產(chǎn)品,安全電壓限值提升至42.4Vpk 或60Vdc;
增加“可攜帶或可移動”的定義,可移動設備重量需要低于18kg;
子系統(tǒng)外殼需要滿足UL 746C的評估;
非交流電供電的插座輸出需要額外評估;
提高車載適配器額定電壓到24V;
外接充電器標準用UL 62368-1取代UL 60950-1;
增加了帶雙重絕緣產(chǎn)品的功能接地要求;
增加鋰電芯和鉛酸電芯的替代標準,如鋰電芯滿足UL 1642、UL 62133、UL 1973、UL 2580任一標準即可;
增加了電源組中逆變器的替代標準;
增加感應輸出和能量危害測量測試;
除功能安全評估外,控制電路可選擇單故障狀態(tài)代替UL 60730-1的評估;
對于大型儲能系統(tǒng)(ESS),增加了參考UL1973的單電芯失效耐受試驗;
沖擊試驗和跌落試驗的更新,針對18kg以下的產(chǎn)品進行0.9m跌落測試;
電源組容量試驗和升壓器額定容量標記;
增加了UL 969A對標簽的要求;
增加了與電池的升壓電纜連接和斷開的說明;
《鋰離子電池碳足跡計算方法》草案
碳足跡是以生命周期評價方法評估研究對象在其生命周期內(nèi)直接或間接產(chǎn)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目前,不少國家都推出了嚴苛的法規(guī)措施來保障“雙碳”目標的達成。像法國、瑞士、英國,包括日本、韓國都有低碳產(chǎn)品相關的一些認證的要求。去年歐盟的《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guī)》在歐洲會議中投票表決通過,該法規(guī)要求進入歐盟市場的電池,包含輕型交通工具電池和內(nèi)部存儲能量超過2kWh的電動汽車電池與工業(yè)電池,也在歐盟本土生產(chǎn)的電池,從2024年7月1日開始,只有向出口對象國申報了碳足跡的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歐盟法規(guī)中對于電池的碳足跡計算方法引用PEFCR(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Category Rules)以及IEC?63369。目前PEFCR已經(jīng)發(fā)布,而IEC?63369:2022還在修訂中,計劃今年發(fā)布。目前我國也參考IEC?63369:2022的標準要求,制定了T/CQAE ××××《鋰離子電池碳足跡計算方法》,目前還在草稿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