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終還是離開

記得那些日子,嗓子練習到啞,每天頂著11點多的星光和夜霧或者夜雨,回去寢室。
最后的考核請假沒有去,缺席很多次,錄了幾個街訪。沒有了。昨天接到通知,我沒讓對方說出來,我自己先說出來了并且還表達了感謝。
——確實是要感謝的,學到了很多東西,我卻沒有堅持,是我的問題。
面對鏡頭是像新聞聯(lián)播一樣沒有感情的播放器。長得又丑的播放器。
這期間很多熱點:江歌的案子,詩人余光中的仙逝,《心理罪城市之光》的上映(這是我個人喜歡的)。我突然就覺得我關注的真的都是不怎么開心的事情。而作為學校的一個平臺,是以學生為主體受眾的一個平臺。所以真的是要開心一點的東西。但是我好像搞笑真的不在行。也不是不在行。只是我內心只想著所謂的深度,而沒有深思熟慮到讓大家開心這件事。
相比悲傷,大家肯定是更愿意接受快樂。因為誰愿意被氣氛搞差掉。突然就沒了心情吃飯睡覺,被抑郁到呢?大概只有我吧。
可能是我一直受自己經歷的影響。我想做的是讓大家知道現(xiàn)實殘酷又依舊要負重前行的那種能量。可不可以用“正劇”這個詞形容就是既有悲劇又有喜劇的戲劇。既不是《羅密歐與朱麗葉》也不是《威尼斯商人》。
另外我發(fā)現(xiàn),我可能不適合把自己喜歡的東西變成一個專門做的行當。我會厭惡,我會開始討厭。我一開始真的很自戀我的聲音。結果我在音頻里錄出來自己聽的時候,我真的覺得很難聽。平時大家是怎么忍受我的聲音的?真想問問你們。還自以為是覺得自己唱歌好聽。我是腦殘了吧。可能是。
這種黑色幽默,讓我輸給我自己的放棄。
離開讓從前的存在變得有意義。我現(xiàn)在有點脫離集體。我不能融入這樣開心的氣氛。只有和自己同學在一起,我才覺得好像站隊站對了。大概是年級一樣,就比較還好交流。
最后我的三分鐘稿子也沒有通過。原來我真的不能夠用聲音去表達給聽眾我喜歡《臺北人》這本書。我也讀不出層次來。我說的像朗誦而不是有對象感的傾訴。朗誦又朗誦不好。即使我喜歡那篇稿子。我也朗誦不好。喜歡有什么用啊。喜歡也做不好。
最后我離開了。大概是什么也沒有學會。我大概是總讓人失望的。每一次都是。
對不起,再見。對不起很多人?,F(xiàn)在說出來也沒有用。
我該去多看看書。多修煉一下自己。我的靈魂既然沒有趣。我的身體既然沒有吸引力。我的談吐既然沒有風度。我的聲音既然沒有魅力。那么,我該好好認識我自己。然后去好好修理自己。
再見。我認真的告別。
是有疾而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