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VS宗教08:克爾凱郭爾
索倫·克爾凱郭爾,論主觀真理
? ? ? ?客觀的信仰:它意指的是什么?它意指的是一堆信條。但是,倘若基督教不是那樣的一堆信條,相反,倘若它是內(nèi)在性,因而也是要客觀地置之不理的悖論,那么,為了比法官認定被告更堅定地認定他自己,就要在時間與時間中的永恒、拯救時的天堂與地獄之間,為存在著的個體在其存在的內(nèi)在性中尋獲意義??陀^的信仰:就好像基督教也曾被宣示為一種微不足道的體系,盡管沒有黑格爾式的體系那么好;就好像基督——沒有任何冒犯的意味——是一位教授,就好像使徒們構成了一個小小的專業(yè)團體。確實,如果成為一位基督徒曾經(jīng)并非一件易事,那么現(xiàn)在,我相信要成為一位基督徒逐年變得更加困難,因為到如今,要成為一位基督徒非常容易——以至于人們發(fā)現(xiàn),唯有要成為一位思辨哲學家才有那么一點挑戰(zhàn)性。然而,思辨哲學家可能離基督教最遠,或許,一個人更愿意成為一位怒氣沖沖但依然繼續(xù)把自己與基督教聯(lián)系在一起的個體,而不愿成為一位設想自己理解了基督教的思辨哲學家。
? ? ? ?然而,倘若主觀性是真理,而且這一主觀性是現(xiàn)存著的主觀性,那么就可以這樣說,基督教是一種精確的應合。主觀性在激情中達到頂峰,基督教是悖論,悖論與激情彼此精確地應合著,而悖論精確地應合著處于存在的極端中的人的處境。是的,廣闊世界中,人們找不到兩個愛人像悖論和激情那樣彼此應合得如此之好,它們的論證就像一個愛人的論證,爭論著到底是他首先激發(fā)了她的激情,還是她首先激發(fā)了他的激情。因此,這里就是:通過悖論本身,現(xiàn)存著的個人被置于存在的極端。對于愛人而言,還有什么比關系不變地長時間地待在一起更愉悅呢?若不考慮這種情形在內(nèi)在性中變得更加強烈的話。
? ? ? ?但是,在其悖謬的激情中與理性對抗,甚至要亂人的自知的這種未知之物是什么?它是未知之物。就我們所知的人的情形,它肯定不是人,也不是人所知道的別的東西。讓我們把這個未知之物稱為上帝。但那只是我們給予這個未知之物的名稱。當然,若上帝不存在,就不可能證明它存在,但若上帝確實存在,試圖去證明它存在就顯得愚蠢可笑了。因為,在我開始證明的那一刻,就確定地而不是不確定地預設了上帝存在(一個預設絕不會是不確定的,因為它只是一個預設);因為,否則我無法開始,不難理解,若上帝不存在,所有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但是,若我說證明上帝存在是指我想去證明那存在的未知之物是上帝,那我沒有恰當?shù)乇磉_自己的意思,因為那樣我就是在論證不存在的東西,論證最不可能存在的東西,就只是在展開一個概念的內(nèi)容。去證明某物存在,一般而言,是一個困難的問題,而且,對于那些敢于這樣去嘗試的人來說,還有更糟糕的事情,那就是,這種困難并不會給專心于此的那些人帶來聲名。整個證明總是會轉(zhuǎn)變?yōu)橥耆煌臇|西,轉(zhuǎn)變?yōu)槲覍λ懻摽腕w所做的存在假定得出的結果的一個補充性展開。因此,無論我是在我的手可感知的世界里還是在思想領域內(nèi)進行論證,我都不是朝向存在進行連續(xù)推論,而是從存在開始推論。因此,我無法證明一塊石頭存在,而只能證明存在的某物是塊石頭;法庭不是證明一個罪犯的存在,而是證明確實存在的被告是一名罪犯。無論人們把存在稱作一個附加條件【謂詞】還是稱作一個先決條件【首先給定】,它都永遠不可能被證明。我們還是從容一些,因為我們無需像那些人那樣,或是出于對自身的關注,或是出于對上帝的關注,或是出于某種對別的事物的關注,急于去表明某種東西存在。那樣的話,確實有急于去證明的絕佳理由,尤其是當證明者沒有暗自竊想,認為不管他是否成功地作出了證明,他自己或他所討論的東西都是存在著的,而是真心地以為,在他作出充分證明之前,他自己或他所討論的東西確實有不存在的危險。
? ? ? ?因此,若有人試圖從拿破侖的行動出發(fā)證明拿破侖的存在,那不是最讓人覺得奇怪嗎?他的存在能夠很好地說明他的行動,但是行動無法證明他的存在,除非我已經(jīng)理解到“他的”這個詞假定了他存在。但是,拿破侖只是一個個體,就此而言,他與他的行動之間并沒有絕對的關系。畢竟,其他人可以有同樣的行動?;蛟S,這就是我為何不能從行動推出存在的原因。如果我把這些行動稱為拿破侖的行動,那么這個證明就顯得多余,因為我已經(jīng)提到了他的名字。如果我們忽視這一點,那么我就絕不能從行動證明它們是拿破侖的行動,而只能(純觀念地)證明這些行動是一位偉大的將軍之類的人物的行動。但是,在上帝與他的作品之間,卻存在著一種絕對的關系,上帝不是一個名稱,而是一個概念,也許正因為此,他的本質(zhì)蘊涵了存在[ essentia involvit existentiam ]。上帝的作品只能被上帝所為。不錯,那么上帝的作品在哪呢?我想從中推出上帝存在的這些作品,并不是直接被給予的。難道自然中的智慧、善及治理世界的智慧就在我們的鼻子底下嗎?在這里,我們不是面對著最可怕的懷疑誘惑嗎?難道最終我們無法了解這些懷疑嗎?但是,從這樣一個事物等級出發(fā),我肯定無法證明上帝的存在,即使我開始了這樣的論證,我也永遠無法完成這一論證,此外,我還得不斷地懸著心思[ in suspenso ],生怕突然出現(xiàn)某個可怕的東西,摧毀我那點可憐的證明。因此,我得從什么作品出發(fā)去證明上帝存在呢?從通過理想解釋得到理解的作品出發(fā),也就是,那些不直接揭示自身的作品。但是,在這種情形下,我并沒有從這些作品出發(fā)證明上帝存在,我只是展開了我預設好的理想。由于相信這一理想,我敢于蔑視一切反駁,甚至那些目前還沒有作出的反駁。只要我開始證明,我就預設了這一理想的解釋,而且預設了我會成功把這一個理想貫徹到底,但這不過是預設上帝存在,而且實際上我從一開始就信賴他。
? ? ? ?正因?qū)陀^的厭惡,荒謬成了內(nèi)在性信仰強度的尺度。有一個人想要有信仰,那么好,喜劇開始了。他想要有信仰,但他也想在一個客觀的探究及其接近過程的幫助下來確保自身。那會怎樣呢?在這個接近過程的幫助下,荒謬變成了別的東西。它變得有希望,變得越來越有希望,變得極其有希望。終于,他準備好相信它,大膽地假設自己不會像鞋匠和裁縫那樣去相信,而只會在漫長的思考之后去相信?,F(xiàn)在,他準備好去相信了,可是,你瞧,如今他不可能去相信了。這一幾乎有希望之物,這一非常有希望之物,這一極其有希望之物:他幾乎能夠認識,或者實際上相當于認識,在更大的程度上幾近于認識——但是相信它,是不可能的了,因為荒謬恰恰是信仰的對象,也唯有荒謬才能被相信。
? ? ? ? 我真正缺乏的,是我心里明白我要做什么,而不是要認識什么,當然,那種在每一次行動之前必需的那種理解除外。這種理解就是理解自我,就是看清上帝真正希望我做什么;這種理解就是要去找到一種于我而言為真的真理,就是要去找到那種我能為之生為之死的觀念。發(fā)現(xiàn)所謂的真理有什么用?掌握所有的哲學體系有什么用?能夠按照要求對它們?nèi)考右杂懻摬⒔沂久恳粋€體系中的矛盾有什么用?若對于我和我的生活沒有更為深刻的意義,能對基督教的義涵作出說明,對我有什么益處?若真理冷酷赤裸地站在我的面前,并不關心我是否認識她,讓我心生恐怖的顫栗,而不是在我心中涌現(xiàn)一種值得信賴的奉獻,真理于我有何益?確實,我承認理解的必要性,借此一個人能夠控制人們,但是,它必須被吸收進我的生命之中,那才是我現(xiàn)在看做最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