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變聲器騙閨蜜320萬,面對詐騙,華夏亮劍!
近日,濟南的王女士報警稱自己被閨蜜騙走320余萬元。王女士表示,閨蜜李某某發(fā)現(xiàn)自己有購房買車的意愿后,便自稱可以通過公檢法法院拍賣買這種房子。隨后王女士多次向李某某匯款,但對方承諾買房的事卻一直沒有兌現(xiàn)。民警隨即找到李某某,經(jīng)調(diào)查,李某某偽造了一個表妹的身份,用變聲器和王女士溝通,這些年王女士追問房子時都會被“表妹”哄騙。不過,正是因為這個偽造的身份在一次編瞎話時笑出聲而露出了破綻。除騙取王女士320余萬外,李某某還騙取了王女士姐夫170余萬,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案件來源:合肥警方)
(圖為李某某詐騙后購買的奢侈物品)
看到這里,有很多朋友不免開始覺得這些詐騙套路很拙劣,都覺得詐騙很低級。甚至覺得那些被詐騙的朋友心理有問題,要么說人家貪婪,要么說人家貪小便宜。但是等真正上當受騙的時候,才知道詐騙是多么的可怕,而不是覺得它簡單。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詐騙的手段變得越發(fā)多樣化,令人信服的程度也大大提高。以往面對面式、極度考驗演技的實地詐騙手段已經(jīng)漸漸淡出人們的實現(xiàn),隨之而來的是低成本、行騙面廣、手段多、隱蔽性高的電信詐騙,行騙成本的降低從某些程度上也直接導致了我國詐騙受害者人數(shù)的大幅度上升。
但是,單單幾條關于“詐騙罪”的刑法條文似乎已經(jīng)不夠用了——2016年8月21日,剛接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山東臨沂市高三畢業(yè)生徐玉玉接到一通陌生電話,對方聲稱有一筆2600元助學金要發(fā)放給她。按照對方要求,徐玉玉將準備交學費的9900元打入了騙子提供的賬號……發(fā)現(xiàn)被騙后,徐玉玉萬分難過,當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報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因為郁結于心,徐玉玉突然暈厥,不省人事,雖經(jīng)醫(yī)院全力搶救,但仍沒能挽回她18歲的生命。
當該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之后,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文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如此重罰,卻也依舊挽回不了徐玉玉那樣年輕、熾熱的生命。
為了再度避免這樣的慘劇再度發(fā)生——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發(fā)布了《關于辦理電信網(wǎng)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不僅加強了對相關犯罪的打擊和處罰力度,還將有利于最大限度為群眾追贓挽損。意見明確,利用電信網(wǎng)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萬元以上的,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并規(guī)定,如若對老年人、未成年人進行詐騙等10種情形,將加重處罰。
但依舊阻隔不斷那些想要不勞而獲的人們空手套白狼的斂財之心——他們并未想著金盆洗手、投案自首,而是將目光聚焦到了如何逃脫懲罰上去。近幾年來,不少詐騙團伙紛紛“舉家出逃”,前往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老撾等東南亞國家,他們將話務窩點設置在這些國家地理位置偏僻的區(qū)域中,然后“游擊戰(zhàn)”式地來回穿梭。
就在穿梭的同時,中國警方也不斷“亮劍”!
2020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持續(xù)深入打擊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活動,集中開展“云劍-2020”“斷卡”“長城2號”等專項行動,共破獲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件25.6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6.3萬名,攔截詐騙電話1.4億個、詐騙短信8.7億條,為群眾直接避免經(jīng)濟損失1200億元,打擊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騙人者終究不會有好下場,嚴打大快人心。越來越多的跨境打擊就是要告訴犯罪分子們,海外不是天堂,無論逃到何處,只要作惡最終都會被抓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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