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殺夜談:攻擊范圍、距離

本來,我在寫周處的專欄,結(jié)果歪樓到這了。
☆這些本來是想寫在周處那一期的,這就算我水吧。
第一期:額定摸牌數(shù)、手牌上限
第二期(本期):攻擊范圍、距離
第三期:使用【殺】的限制次數(shù)

◆關(guān)于攻擊范圍
★攻擊范圍的計算方式是:
終值=初值+修正值
☆規(guī)定:一名角色不在自己的攻擊范圍內(nèi)。不在就是不在,別問為什么。
★規(guī)則規(guī)定攻擊范圍初值為1,若武器欄里有武器牌,則初值為此武器牌上的數(shù)值。
★攻擊范圍的終值有兩種改變方式。
◇途徑1
★直接修改終值為一數(shù)值。當前依然有且僅有弓騎。特殊記憶即可。
◇途徑2
★為攻擊范圍增加修正值,就是國戰(zhàn)【吳六劍】。身份局的話新服有萬年公主,OL有羊祜。
☆以此法計算的攻擊范圍終值最小為1(若小于1則改為1,【折戟】見下文),最大值無上限。
☆實際上并沒有“令一名角色攻擊范圍-X”的技能存在,都是增加攻擊范圍,所以這個下限基本上沒用。
☆關(guān)于【折戟】,折戟的0是上面提到的初值。在受到攻擊范圍+1的效果后,攻擊范圍會變成1。若有攻擊范圍-X的技能與折戟疊加,私以為應該是維持攻擊范圍終值為0的設定并修改當前規(guī)則。

◆關(guān)于“距離”
★距離的計算方式是:
終值=初值+修正值
☆規(guī)定:一名角色與自己的距離終值為0。所以“距離1以內(nèi)的角色”包含自己。
★距離的初值就是數(shù)人頭,“左右數(shù)取最短”。
☆距離的主語是兩名角色,攻擊范圍主語是一名角色。在涉及兩名角色的距離時,需要在這兩名角色中規(guī)定起始角色與目標角色。
★距離的終值有兩種改變方式。
◇途徑1
★直接修改終值為一數(shù)值,當前大部分就是距離改為1,例如追擊、惴恐等。特殊記憶即可。
◇途徑2
★為距離增加修正值,最常見的就是各種坐騎牌。然后就是馬術(shù)、飛影、義從三大距離掌控技能。其次是奔襲、追討等動態(tài)改變距離的技能。哦對還有一個純玩距離的武將士燮。
☆以此法計算兩名角色的距離最小值為1,最大值無上限。
☆坐騎牌。計算起始角色A與目標角色B的距離時,需要考慮A的進攻坐騎與B的防御坐騎,不需要考慮B的進攻坐騎和A的防御坐騎。

◆關(guān)于“攻擊范圍內(nèi)”
★若A與B的距離終值不大于A的攻擊范圍終值,則稱“B在A的攻擊范圍內(nèi)”。
★若A和B不滿足上述關(guān)系,但是有技能效果為“B在A的攻擊范圍內(nèi)”,則按技能效果執(zhí)行。沒錯,說的就是詔縛。此時兩名角色間的距離和A的攻擊范圍,這兩個數(shù)值并沒有改變。
★“攻擊范圍內(nèi)”僅僅是一種位置關(guān)系。通常作為使用【殺】的過程中,對于“距離合法性”的基本判據(jù)。
☆然而現(xiàn)在“無距離限制”使用【殺】滿大街都是。“卡距離”(通過操作使自身處于敵方攻擊范圍外)更多地體現(xiàn)在單挑中。

◆關(guān)于“無距離限制”
★簡單來說就是使用牌不考慮距離合法性。使用牌有三個合法性,無距離限制下就只剩下兩個合法性了。
★無距離限制使用牌并沒有改變使用者的攻擊范圍,也沒有改變使用者與目標的距離。
☆所以使用牌無距離限制的另一個說法:對攻擊范圍外的角色使用【殺】、對距離大于1的角色使用【順手牽羊】【兵糧寸斷】。
★當年“對一名角色使用牌無距離限制”含義約等于“與一名角色的距離視為1”。例如陷陣的描述最初是距離視為1,現(xiàn)在是無距離限制。惴恐的描述也有些影子在。
☆這兩種說法的區(qū)別主要是面對類似于亂武期間殺的目標選擇時結(jié)果不同。前者在亂武期間不一定可以成為使用【殺】的目標,而后者一定可以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