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奇案:孝女為報父仇苦等十年,最終手刃軍閥孫傳芳

中華文化5千多年,雖然女性大多時候都是受到封建禮教、男尊女卑等觀念的桎梏,但歷史上還是出過不少傳奇女性,其光芒比之男子也毫不遜色,有些甚至擁有男子都不具備的勇氣。雖然其舉止放到現(xiàn)代法治社會未必就那么合適,但每個時代有它獨特的背景,也造就出一個個突破時代框架的故事,比如有著“民國俠女”、“民國第一女刺客”等稱號的施谷蘭就是一例。

施谷蘭1906年出生于安徽桐城,但因為父親工作的關(guān)系,自小在山東濟南長大,讀過幾年私塾,18歲從天津師范學院畢業(yè),原本是個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傳統(tǒng)姑娘,不過她的父親施從濱是一位軍人,清末時曾加入北洋新軍,常年在山東任職,因身處清朝覆滅、軍閥割據(jù)的亂世,本該平靜的施家也因此迎來厄運。
奉系軍閥進入山東后,施從濱相當受到山東督辦張宗昌的器重,張宗昌是奉系重要將領,與張作霖關(guān)系密切;1925年底至1926年初,為了截擊直系軍閥孫傳芳的軍隊北上進攻,施從濱奉張宗昌之命趕赴前線,卻不幸在皖北固鎮(zhèn)戰(zhàn)斗時兵敗,被孫傳芳部下的謝鴻勛俘虜,還被孫傳芳以鐵絲捆綁送到蚌埠車站,當眾割下頭顱掛起、又暴尸3天3夜,死法極其屈辱。

從小在父親的呵護下養(yǎng)尊處優(yōu)、如掌上明珠的施谷蘭,聽見心愛的父親竟然死得這般凄慘,一時間根本無法接受,她無憂無慮的生活也從此畫下句點。在她往后的人生中,如何報仇變成了生命的重心,盡管以當時的情況來看,一個文弱女子想讓縱橫沙場的軍閥償命,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但施谷蘭依然想方設法去做,她第一個想到的便是自己的堂兄施中誠。
施中誠年幼喪父,是由施從濱夫婦撫養(yǎng)成人,與施從濱情同父子,施谷蘭原以為有這層關(guān)系,堂兄斷不會對父親的死袖手旁觀,于是便借由為父親爭取撫恤的名義,為施中誠弄到煙臺警備司令的要職,這樣要報仇,也會比她1個弱女子更有機會,可她沒想到的是,施中誠為了不想要自己的仕途旁生枝節(jié),反而勸說施谷蘭放棄復仇,施谷蘭一氣之下,和堂兄斷絕關(guān)系。

1928年,施谷蘭結(jié)識了同鄉(xiāng)施靖公,此人當時是山西軍閥閻錫山部的諜報股長,也是施中誠的軍校同學,對施谷蘭頗有好感,為了抱得美人歸,便表示愿意替施谷蘭報仇。而施谷蘭,也許是因為太過年輕或心急,短時間內(nèi)就決定嫁給這個她還不夠了解的男人,2人在幾年內(nèi)陸續(xù)生了兩個兒子,日子一度過得也算是平靜幸福,可就在這時,施谷蘭又迎來第2次的失望。
其實施靖公之所以會娶施谷蘭,主要是看上她的出身,對于自己的仕途發(fā)展有所幫助,根本沒把報仇放在心上;施谷蘭也于一再要求施靖公為父報仇被拒后,終于意識到自己兩度所托非人的事實,毅然與丈夫一刀兩斷,帶著2個兒子返回娘家。
這次的經(jīng)歷施谷蘭讓她徹底明白,父親的仇終究得靠她自己來報,感慨:“一再犧牲為父仇,年年不報使人愁,癡心愿望求人助,結(jié)果仍須自出頭”,隨后便決心自己去完成復仇計劃,還改了個十分英氣的名字-“施劍翹”,意喻:“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
情感上做了斷后,施劍翹首先要確定的就是孫傳芳人在何處。憑著驚人的意志力,施劍翹終于打聽到孫傳芳隱居在天津的消息;由于九一八事變后,日本屢次想拉攏孫傳芳,都被孫傳芳拒絕了,為了躲避日本人的騷擾,孫傳芳決定皈佛誦經(jīng),去天津佛堂當了居士,他也明白自己戎馬一生,殺人、樹敵無數(shù)的事實,所以為了保障人身安全,對自己的行蹤相當?shù)驼{(diào),只是沒想到最后竟栽在一個女人手里。
施劍翹前往天津后,暫時住在英國租界10號路166號,但天津畢竟不小,要找到1個存心隱居的人,談何容易;不過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有一天,她無意聽到一位僧人在廣播電臺講經(jīng),發(fā)現(xiàn)這位出家人有著一口的山東口音,讓她心生疑慮,便決定前往電臺守株待兔,果然讓她目擊講者真容,竟然就是失蹤多年的孫傳芳,并得知他在“天津佛教居士林”擔任首席居士,當時的居士林是由富明法師主持,信徒不少,達千人以上。
人確定找到了,剩下就是如何下手的問題,施劍翹先是透過弟弟友人的關(guān)系,設法弄到1把手槍和子彈,接著又為了不讓裹小腳阻礙自己的復仇計劃,忍受巨大的疼痛,進行多次手術(shù),讓自己的雙腳可以靈活行走。1935年10月3日,施劍翹在日租界花園街觀音祠,為亡父舉行悼念活動,請來居士林住持富明誦經(jīng),并以想了解死后超度事宜為由,向富明大師打聽到孫傳芳在居士林的活動作息,又表示自己也想?yún)⒓诱b經(jīng),富明住持不疑有他,當場便同意了。
1935年11月13日,施劍翹正式實施她的復仇計劃,她做好了最壞打算,給母親、弟弟、妹妹及其親族都寫了遺書。當天下午約2點,施劍翹以“董蕙”之名辦理卡片,來到居士林,見到誦經(jīng)的人很少,是下手的難得良機,隨后她瞧見孫傳芳搭了車子抵達居士林,確定孫人在佛堂,便先坐車回家拿槍,然后再次返回。
在佛堂里,施劍翹以“后方的爐子太熱”為由,緩緩地移動到孫傳芳的右后方,接著默默在大衣口袋里打開了手槍的保險,雖然從未殺過人的她,此刻確實相當害怕,但想到父親的慘死,她還是牙一咬,先是朝孫傳芳的右耳后開了一槍,接著又向他的后腦和后背開了兩槍,孫傳芳當即氣絕身亡,而佛堂諸人則被嚇到無法動彈,仿佛過了好長一段時間,眾人才反應過來,開始驚叫和逃跑。

施劍翹見大仇得報,馬上將事先印好的傳單,一面寫的是她為報父仇作的2首詩,另一面是則簡短的報仇聲明,撒在居士林的院子里,強調(diào)自己是為父報仇,絕無傷害旁人之意,1人做事1人當,她也絕不會牽連任何人,并愿意馬上赴公安局自首。
曾經(jīng)雄踞一方的前軍閥,大庭廣眾下被1個女人開槍打死,消息立刻傳遍天津,案子從開始審理到最終判決,都受到媒體的極大關(guān)注。按理說,施劍翹作為殺人犯,本該處于極不利的態(tài)勢,但當時大部分的媒體和民眾,都被這個女子的孝心和毅力感動,也對孫傳芳軍擔任閥時期的暴行多有不認同,尤其是施劍翹每次公開亮相時,所表現(xiàn)出的淡定從容、大義凜然,讓她成為人們心中不折不扣的“俠女”;

施劍翹也在法庭上直言,若父親是戰(zhàn)死在兩軍陣前,那她也不能把孫傳芳當仇人,更別提找他報仇,問題是孫傳芳殘殺俘虜,俘虜死后還將其暴尸、懸首示眾,這才與他結(jié)下不共戴天之仇。
原本法院一審判決施劍翹有期徒刑10年,上訴后又改判7年,接著又再上訴到南京的全國最高法院,在輿論的壓力下,1936年10月,當時的國民政府向全國發(fā)表了公告,決定赦免施劍翹,此后,由當時的最高法院下達特赦令,將施劍翹特赦釋放。

施劍翹免受牢獄之災后,又積極投身到抗日運動中,還在蘇州創(chuàng)辦私立從云小學。1949年施劍翹當選為蘇州市婦女聯(lián)合會副主席,1957年又當選為北京市政協(xié)特邀委員。晚年施劍翹移居北京,于1979年因晚期結(jié)腸直腸癌病逝,終年74歲。而她傳奇的一生,也被改編成數(shù)部電影,如《女刺客》、《一代宗師》、《邪不壓正》等,繼續(xù)流傳于后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