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辯證法大綱》5、前言
【本文轉載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僅供學習參考】
前言
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學的同一性
? 我們在前篇中所論述的,是從自然、社會和思維三大領域中抽引出來的最一般的規(guī)律,即辯證法的規(guī)律。本篇要論述的,是思維或認識的規(guī)律。[1]
? 思維的規(guī)律是怎樣一種性質的規(guī)律呢?這種規(guī)律同物質世界的規(guī)律即存在的規(guī)律的關系是怎樣的呢?
? 恩格斯指出:“兩個系列的規(guī)律在本質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現上是不同的”。[2]
? 首先,我們來說明思維規(guī)律和存在規(guī)律在本質上的同一性。
? 十七世紀的英國唯物論者和十八世紀法國唯物論者證明了一切思維的內容都起源于感性經驗,這就是說,證明了思維的內容和存在的同一性。但是,思維的規(guī)律是不是也同存在的規(guī)律同一呢?這個問題,他們不僅不能解決,而且甚至也不能提出。這也是很自然的。他們是形而上學者,他們把人們的認識看成鏡面式的、一次完成的反映,而不了解認識是“一系列的抽象過程,即概念、規(guī)律等等的構成、形成過程”[3],因此他們當然不了解認識過程的規(guī)律,也不可能提出這兩個系列的規(guī)律的關系問題。
? 把思維規(guī)律同存在規(guī)律割裂開來的見解,在康德那里得到了最典型的表現??档抡J為,存在(即他所說的“自在之物”)是處在思維的“彼岸”的,是思維所永遠不能達到的。思維的形式是先天的、超經驗的,與客觀世界無關的,思維規(guī)律同存在規(guī)律之間沒有任何聯(lián)系。
? 在哲學史上,第一個提出了思維規(guī)律與存在規(guī)律的同一性的哲學家,是黑格爾。黑格爾認為,在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出現以前,就存在著所謂“絕對觀念”。這個絕對觀念經過了由低級到高級的辯證發(fā)展過程(他在《邏輯學》中描繪了這個過程),然后就使自己“外化”為自然界。在這個階段,絕對觀念仍然作為自然界的內容,躲在自然界的外殼背后秘密地活動,使自然界在空間上展示出自己的多樣性(他在《自然哲學》中描繪了這個過程)。然后,在自然界的高級發(fā)展階段上出現了人類,于是就進入人類社會。隨著人類和人類社會的出現,絕對觀念又返回到精神階段。在這個階段,絕對觀念通過一系列的環(huán)節(jié),最后在黑格爾的哲學中認識了自己,完全回復到了自己(他在《精神哲學》中描繪了這個過程)。這樣,按照他的說法,整個世界的發(fā)展就是絕對觀念的發(fā)展,而自然和社會不過是絕對觀念發(fā)展過程中的特殊階段;自然和社會的發(fā)展不過是應用邏輯學,不過是邏輯概念的表現,而他在《邏輯學》中所闡明的那些規(guī)律就是自然和社會的靈魂,因此,不言而喻,自然和社會的發(fā)展都服從于同一的規(guī)律,即邏輯的規(guī)律。在這里,黑格爾“在概念的辯證法中天才地猜測到了事物(現象、世界、自然界)的辯證法”[4],“證明了思維過程同自然過程和歷史過程是類似的,反之亦然,而且同樣的規(guī)律對所有這些過程都是適用的?!?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5]這是黑格爾的重大的貢獻。但是,黑格爾是從完全錯誤的唯心論的前提出發(fā)而得出這個結論的。在他看來,思維過程是先于現實世界的獨立存在的主體,是現實世界的創(chuàng)造主。存在的規(guī)律之所以同思維的規(guī)律同一,正因為存在是思維的“反光”?!斑@些規(guī)律是作為思維規(guī)律強加于自然界和歷史的,而不是從它們當中抽引出來的?!?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6]因此,黑格爾的這種神秘的、晦澀的理論,完全顛倒了思維和存在的真實關系。
? 馬克思主義哲學否定了黑格爾的思維與存在同一論的唯心論的前提,救出了被唯心論的迷霧淹沒了的合理內核,把它放在唯物論的基礎上加以批判的改造,因而第一次科學地解決了思維規(guī)律同存在規(guī)律的同一性問題。馬克思主義指出,被黑格爾叫做絕對觀念的第一階段即邏輯階段的那個過程,實際上就是人們的思維過程;他在《邏輯學》中所描述的那些規(guī)律,實際上就是人們的思維規(guī)律。這些規(guī)律并不是像黑格爾自己所說的那樣是什么先于現實世界的東西,恰恰相反,它正是從人們對自然規(guī)律和社會規(guī)律的認識的歷史中概括出來的,是“思想史的概括”[7]。正如馬克思所揭露的:“黑格爾認為,世界上過去發(fā)生的一切和現在還在發(fā)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的思維中發(fā)生的一切。······他以為他是在通過思想的運動建設世界;其實,他只是根據自己的絕對方法把所有人們頭腦中的思想加以系統(tǒng)的改組和排列而已?!?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8]這樣,在馬克思主義把黑格爾的哲學從“頭腳倒立”的狀態(tài)順過來之后,“在唯心主義哲學中顯得極端神秘的辯證法規(guī)律也立刻就會變成簡單而明白的了?!?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9]
? 那末,在馬克思主義看來,究竟為什么思維的規(guī)律同存在的規(guī)律在本質上是同一的呢?
? 第一、這是因為思維本身就是物質世界長期發(fā)展的產物。
? 列寧多次指出過,意識和物質的對立只有在認識論的領域中(即當我們研究哪個是第一性的、哪個是第二性的,哪個是被反映者、哪個是反映者的時候)才有絕對的意義;如果從本體論的觀點來看,它們二者的對立僅僅是相對的。意識無非是高度組織起來了的物質(人腦)的特性,是物質世界長期發(fā)展的最高產物,而決不是與物質世界無關的另一種獨立的實體。因此,它服從于整個物質世界的一般發(fā)展規(guī)律,是很自然的。恩格斯說:“如果完全自然主義地把‘意識’、‘思維’當做某種現成的東西,當做一開始就和存在、自然界相對立的東西看待,······那末意識和自然,思維和存在,思維規(guī)律和自然規(guī)律如此密切地相適合,就非常奇怪了??墒?,如果進一步問:究竟什么是思維和意識,它們是從哪里來的,那末就會發(fā)現,它們都是人腦的產物,而人本身是自然界的產物,是在他們的環(huán)境中并且和這個環(huán)境一起發(fā)展起來的;不言而喻,人腦的產物,歸根到底亦即自然界的產物,并不同自然界的其他聯(lián)系相矛盾,而是相適應的?!?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10]
? 第二、這是因為思維是存在的反映。
? 思維是存在的反映,思維中的一切都是從存在中得來的。不僅思維的內容是來源于存在的,而且思維的規(guī)律也是來源于存在的。如果思維竟然服從于本質上不同于存在規(guī)律的另一套規(guī)律,那么思維就根本無法反映存在。正如列寧所說:“如果一切都發(fā)展著,那末這點是否也同思維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疇有關?如果無關,那就是說,思維和存在不相聯(lián)系。如果有關,那就是說,存在著具有客觀意義的概念的辯證法和認識的辯證法?!?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11]這就是說,如果客觀現象本身是相互聯(lián)系和發(fā)展變化的,那么人們的思維也必然是相互聯(lián)系和發(fā)展變化的,只有這樣,思維才能反映存在。所以經典作家反復強調:“頭腦的辯證法只是現實世界(自然界和歷史)的運動形式的反映。”[12]“邏輯規(guī)律就是客觀事物在人的主觀意識中的反映?!?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13]“事物的辯證法創(chuàng)造觀念的辯證法,而不是相反。”[14]
? 由此可見,支配著思維領域的,并不是本質上不同于存在規(guī)律的另一套規(guī)律;相反地,思維和存在“服從于同樣的規(guī)律,因而兩者在自己的結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須彼此一致”。[15]按照恩格斯的說法,這是“我們的理論思維的不自覺的和無條件的前提?!?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16]這就是說,思維規(guī)律也是以對立統(tǒng)一規(guī)律為核心的辯證規(guī)律,而不是別的什么規(guī)律。
? 這是問題的一方面。
? 另一方面,馬克思主義又認為,思維規(guī)律和存在規(guī)律雖然在本質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現上卻是各異的。
? 為什么呢?
? 第一、思維與存在雖然在本質上服從于辯證規(guī)律,但是思維過程卻具有不同于現實過程的特點。思維中的每一條規(guī)律在物質世界中都有它的客觀基礎,但是思維規(guī)律并不是現實原型的簡單模寫。例如,現實世界中現象和本質的關系,就是思維中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關系的客觀基礎,后者是前者的反映。但是,在現實世界中,事物的現象和本質是同時存在的,本質就包含在現象之中,并不是先有現象后有本質,而在思維過程中,卻是先有感性認識后有理性認識。又如,現實世界中特殊與一般的關系,就是思維中特殊與一般的關系的客觀基礎,后者是前者的反映。但是,在現實世界中,特殊和一般是同時存在的,一般就寓于特殊之中,并不是先有特殊后有一般;而在思維過程中,卻是先有特殊認識后有一般認識。
? 第二、思維與存在雖然在本質上服從于同一的辯證規(guī)律,但是思維規(guī)律同存在規(guī)律起作用的方式是不同的。存在的規(guī)律是在人們的頭腦之外發(fā)生的、不以人們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過程的發(fā)展規(guī)律,這些規(guī)律只能“在無窮無盡的表面的偶然性中為自己開辟道路”。[17]即使在人們認識了這些規(guī)律,并且利用它們?yōu)樽约旱哪康姆盏臅r候,也不可能要求它們不受偶然性的擾亂,而以純粹的姿態(tài)發(fā)生作用。思維的規(guī)律則不同,它是在人們頭腦中發(fā)生的那些過程的發(fā)展規(guī)律。當人們不認識這些規(guī)律的時候,它當然也同存在的規(guī)律一樣自發(fā)地、通過大量的偶然性而發(fā)生作用(例如在人類認識史上的情形,在不懂得辯證思維的人的認識過程中的情形,就是如此);可是只要人們認識了這些規(guī)律,人們就完全可以自覺地、有意識地避開那些偶然現象的擾亂,避開那些不必要的曲折情況,而使思維規(guī)律以比較純粹的姿態(tài)發(fā)生作用(在辯證地思維著的人們的頭腦中發(fā)生的情形就是如此)。如恩格斯所說:“在歷史的發(fā)展中,偶然性起著自己的作用,而它(指概念。? ? ? ??引者)在辯證的思維中,就像在胚胎的發(fā)展中一樣包括在必然性中?!?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18]
? 由此可見,對于思維規(guī)律和存在規(guī)律的關系,既要看到它們本質上、內容上的同一,又要看到它們在表現上、形式上的差別。在闡明思維規(guī)律的時候,既要指出思維規(guī)律實質上就是辯證規(guī)律,又要揭示它的特點,即辯證規(guī)律在思維領域中的特殊表現。只有從這種觀點出發(fā),才能正確地理解和闡明思維規(guī)律。
? 從思維規(guī)律和存在規(guī)律的同一性原理出發(fā),列寧提出了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學的同一性的原理。他說:“在《資本論》中,現輯、辯證法和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不必要三個詞:它們是同一個東西)都應用于同一門科學,······”[19]
? 應當怎樣理解列寧的這段話呢?
? 列寧的這段話所涉及的,決不僅僅是名詞的問題,而是唯物辯證法這門科學的實質問題。
? 從古以來,哲學家們通常把哲學分成三個部分: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本體論是關于存在的學說(它研究世界的本原問題),認識論是關于認識的學說(它研究認識的能力、認識的源泉,認識的途徑以及真理等問題),邏輯學是關于思維[20]的學說(它研究思維的外在形式以及這些形式的規(guī)律)。這三個部分是各自分離、互不相關的。這種特點在康德哲學中達到了典型的表現,由于康德割裂了思維和存在的關系,因而把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也割裂開來了。在他的哲學中,認識論和邏輯學與本體論無關,邏輯學也和認識論無關,三者各有各的規(guī)律,沒有任何同一性。應當指出,這種把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機械地割裂開來的做法,在現代資產階級哲學中,仍然以拙劣的形式重復著。它們宣稱,他們講認識論時是不管本體論的(它們硬說關于世界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世界本身有什么發(fā)展規(guī)律等等是無意義的問題),講邏輯學時是不管本體論和認識論的(它們硬說邏輯學只應當研究思維的形式,至于思維的對象是什么,思維在何種條件下才能達到真理,用什么來檢驗真理等等都是不應當涉及的問題)。當然,它們的所謂“不管”,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的不管,而只不過是掩蓋它們偷運唯心論的一種幌子而已。
? 黑格爾是哲學史上第一個試圖把本體論,認識論和邏輯學統(tǒng)一起來的哲學家。如我們在前面指出過的,他認為世界的本體就是“絕對觀念”,世界的發(fā)展規(guī)律就是“絕對觀念”的發(fā)展規(guī)律,即邏輯的規(guī)律,因而,本體論也就是邏輯學。他又認為,所謂認識世界,就是“絕對觀念”自己認識自己,認識的規(guī)律就是“絕對觀念”如何認識自己的規(guī)律,這也仍然是“絕對觀念”的發(fā)展規(guī)律,即邏輯的規(guī)律,因而,認識論也就是邏輯學??傊?,在黑格爾那里,邏輯的規(guī)律是囊括一切、支配一切的規(guī)律,本體論和認識論都被消解在邏輯學之中,成了同一個東西??梢哉f,一部黑格爾哲學就是一部邏輯學。黑格爾天才地猜測到了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學的同一性,這是對人類思想史的巨大貢獻。但是,由于他的錯誤的唯心論的前提,他竟然把思維的辯證法看成第一性的東西,而把現實世界的辯證法看成第二性的東西,竟然認為思維的辯證法創(chuàng)造了現實的辯證法。這顯然是顛倒實際情況的說法。所以,黑格爾所做的工作僅僅在于透過思維的辯證法而猜測到了現實世界的辯證法,猜測到了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的同一性(正如列寧所指出的:“正是猜測到了,再沒有別的。”[21])。至于科學地解決這個問題,他是無能為力的。
? 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學的同一性問題,只有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在唯物論的基礎上,在思維規(guī)律是存在規(guī)律的反映這一科學原理的指導下,才得到了真正科學的解決。
? 首先,我們來考察辯證法和認識論的關系問題。
? 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認識論就是辯證法,就是認識的辯證法。
? 我們知道,辯證法的規(guī)律首先是物質世界的最一般的發(fā)展規(guī)律,即存在的規(guī)律。由于認識是存在的反映,所以人們的認識也服從于辯證法的規(guī)律,也是一個辯證的發(fā)展過程。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就是關于認識運動的辯證法規(guī)律的科學理論。它要研究和闡明認識和實踐的辯證法、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辯證法,分析和綜合的辯證法、歸納和演繹的辯證法、抽象和具體的辯證法、真理和錯誤的辯證法、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的辯證法等等一系列的辯證法問題。列寧說:“形而上學的唯物主義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辯證法應用于反映論,應用于認識的過程和發(fā)展。”[22]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根本特點之一,則恰恰是把辯證法應用于反映論,應用于認識過程的發(fā)展。所以我們說,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就是辯證法,就是認識的辯證法。
? 反過來說,辯證法也就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
? 在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著作中,辯證法這個概念通常在三種涵義下使用:一種是指貫串于三大領域中的辯證法,一種是指物質世界的辯證法(客觀辯證法),一種是指認識的辯證法(主觀辯證法)。
? 如果我們說的是貫串于三大領域的辯證法,那就應當把認識論看作辯證法的局部情況。恩格斯說:辯證法是一門“關于外部世界運動和人類思維運動一般規(guī)律的科學?!绷袑幵谝C這句話以后接著說:“辯證法本身包括現時所謂的認識論,這種認識論同樣應當歷史地觀察自己的對象,研究并概括認識的起源和發(fā)展即從不知到知的轉化?!?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23]可見,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提法就應當是辯證法“包括”認識論。二者在內容上是同一的,但在范圍上是有區(qū)別的
? 如果我們說的是客觀辯證法,那就應當把認識論看作辯證法的自覺的反映。恩格斯所說的“頭腦的辯證法只是現實世界······的運動形式的反映”[24],列寧所說的“事物的辯證法創(chuàng)造觀念的辯證法”[25],就是從這種意義說的。在這種情況下,認識論和辯證法在內容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現形式上是有區(qū)別的。
? 如果我們說的是主觀辯證法,那么就應當把認識論和辯證法看成完全等同的東西。經典作家在許多場合都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辯證法一詞的。例如列寧在說到“辯證法是什么?”的時候寫道:“概念的相互依賴,一切概念的毫無例外的相互依賴,一個概念向另一個概念的轉化,一切概念的毫無例外的轉化。概念之間對立的相對性······概念之間對立面的同一?!?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26]顯然,在這里列寧說的正是概念的辯證法、思維的辯證法或主觀辯證法,并且是把這種辯證法同認識論作為同義語看待的。在這種情況下,辯證法和認識論就完全是一個東西,無論在內容上和形式上都是同一的。
? 總之,無論上述哪一種意義上的辯證法,在內容上、本質上都是和認識論同一的。列寧說:“辯證法也就是(黑格爾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這正是“問題的本質”[27]。在列寧看來,許多馬克思主義者(包括曾經是馬克思主義者的普列漢諾夫)在這個問題上的錯誤,就正在于不理解問題的本質。[28]
? 由此可見,在馬克思主義看來,認識論就是辯證法,辯證法也就是認識論,辯證法和認識論是同一的。
? 現在我們再考察認識論和邏輯學的關系。
? 按照黑格爾以前的傳統(tǒng)看法(以及現代資產階級哲學的看法),邏輯學和認識論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當然,如果把邏輯學僅僅理解為形式邏輯,那它確實是與認識論不同的。因為形式邏輯只研究思維的外部形式,而且只從孤立的、靜止的方面來加以研究,它不可能成為關于認識的哲學理論。但是,形式邏輯只是初等的邏輯,還有高等的邏輯即辯證邏輯。把邏輯僅僅理解為形式邏輯,這種見解本身就是錯誤的。黑格爾從唯心論的立場批判了以往的哲學對于邏輯的看法,指出了形式邏輯的局限性。他認為,邏輯學不能只研究思維的外在形式(如果這樣,它就不能把握真理),而必須研究主體對客體的關系問題、概念的源泉及其形成過程問題、概念的相互聯(lián)系和發(fā)展變化問題、真理問題、實踐在認識過程中的作用問題等等。列寧說:“黑格爾則要求這樣的邏輯:其中形式是具有內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實在的內容的形式,是和內容不可分離地聯(lián)系著的形式?!?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29]這樣的邏輯學,實際上就是認識論。列寧對黑格爾的這個思想是贊揚的(同時嚴厲地批判了他的唯心論的出發(fā)點),他多次指出,黑格爾“特別天才地指明了邏輯和認識論的一致。”[30]他說:“邏輯學是關于認識的學說,是認識的理論?!?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31]又說:“邏輯學=關于真理的問題。”[32]又說:“邏輯不是關于思維的外在形式的學說,而是關于‘一切物質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發(fā)展規(guī)律的學說,即關于世界的全部具體內容及對它的認識的發(fā)展規(guī)律的學說。換句話說,邏輯是對世界的認識的歷史的總計、總和、結論?!?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33]由這些提法中可以看出,列寧是把邏輯學(指辯證邏輯)同認識論看作同一個東西的。
? 有一種意見認為:認識論的研究對象是全部認識過程,而邏輯學的研究對象則僅僅是理性認識階段,因而斷言邏輯學只是認識論的一部分。這種意見,是同上述列寧的指示不相符合的。辯證邏輯決不能只孤立地研究理性認識的種種形式,而不研究認識論的一般問題。列寧在談到黑格爾對這個問題的見解時寫道:“‘按照關于邏輯的通常觀念來看’,在邏輯中是不談生命問題的。(按:這里的“生命”就是指認識的主體,即人)但是,如果邏輯的對象是真理,而‘真理的本身實質上又包含在認識中’,那末就不得不論述認識,? ? ? ??既然談到認識,那就應該談到生命?!?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34]他接著指出:“從客觀世界在人的意識(最初是個體的)中的反映過程和以實踐來檢驗這個意識(反映)的觀點來看,把生命包括在邏輯中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 ???并且是天才的”[35]。顯然,在列寧看來,邏輯學必須研究認識的主體對客觀的關系,必須研究全部認識過程,必須研究真理和檢驗真理的標準等等一系列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就是認識論所研究的問題。可見,認為辯證邏輯只研究理性認識階段而不研究一般認識論問題的見解,仍然是“關于邏輯的通常觀念”,這種觀念是早被黑格爾和馬克思主義批判過了的。
? 由此可見,列寧關于辯證法、認識論和邏輯學的同一性的原理,深刻地體現了唯物辯證法這門哲學科學的特點和實質。本篇的標題“當作認識論和邏輯學看的唯物辯證法”,就是從這一原理出發(fā)的。
? 列寧在帝國主義和無產階級革命時代,為了教導革命人民用正確的觀點觀察復雜的斗爭形勢,為了粉碎資產階級的反動思潮向馬克思主義的進攻,寫出了《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哲學筆記》等一系列偉大著作,對認識的辯證規(guī)律作了精辟的闡發(fā)。但是,他還來不及對整個認識論問題作出系統(tǒng)的正面論述,就逝世了。毛澤東同志在領導中國人民的革命斗爭的過程中,為了捍衛(wèi)黨的理論基礎,為了武裝全體革命人民,為了同黨內外各種反馬克思主義的錯誤思想進行斗爭,概括了中國人民革命斗爭以及整個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新經驗,對認識的辯證規(guī)律作了空前系統(tǒng)和空前深刻的論述,大大發(fā)展了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把它推進到了一個新的境界。他的《實踐論》、《矛盾論》,《關于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人的正確思想是從那里來的?》等一系列的著作,代表著當代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偉大發(fā)展。我們研究馬克思主義認識論,首先就要認真領會毛澤東同志的著作,學習毛澤東同志對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創(chuàng)造性的論述,并把它運用到改造客觀世界和改造主觀世界的斗爭中去。
? 目前,我們在國內面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新形勢,在國際上面臨著反對帝國主義和現代修正主義的嚴重斗爭,斗爭的規(guī)??涨熬薮?,內容空前豐富,問題空前復雜,有無數的新問題、新情況、新事物等待著我們去認識和處理。怎樣才能使我們把工作做得更出色呢?這就要求我們能夠自覺地按照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道理去進行工作。毛澤東同志在這個新的形勢下面,特別突出地強調了學習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重要性。他說:“現在我們的同志中,有很多人還不懂得這個認識論的道理。問他的思想、意見、政策、方法、計劃、結論、滔滔不絕的演說、大塊的文章,是從那里得來的,他覺得是個怪問題,回答不出來。對于物質可以變成精神,精神可以變成物質這樣日常生活中常見的飛躍現象,也覺得不可理解。因此,對我們的同志,應當進行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論的教育,以便端正思想,善于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克服困難,少犯錯誤,做好工作,努力奮斗,建設一個社會主義的偉大強國,并且?guī)椭澜绫粔浩缺粍兿鞯膹V大人民,完成我們應當擔負的國際主義的偉大義務?!?span id="s0sssss00s" class="font-size-16">[36]由此可見,按照毛澤東同志的指示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注:
[1] 在講到思維規(guī)律和存在規(guī)律的關系時,“思維”一詞是在廣義上使用的,它是指全部認識(與存在相對立),而不是僅指理性認識(同感覺相對立)。在這里,思維規(guī)律就是認識規(guī)律的同義語。
[2] 恩格斯:《路德維?!べM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39頁。
[3]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194頁。
[4]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0頁。
[5]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44頁。
[6]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6頁。
[7]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355頁。
[8] 馬克思:《哲學的貧困》,《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3頁。
[9]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6頁。
[10] 恩格斯:《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74-75頁。
[11]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80頁。
[12]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1頁。
[13]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195頁。
[14]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0頁。
[15]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43頁。
[16]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43頁。
[17] 恩格斯:《路德維?!べM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39頁。
[18]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00頁。
[19]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357頁。
[20] 指狹義的思維,即理性認識。
[21]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0頁。
[22]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411頁。
[23] 列寧:《卡爾·馬克思》,《列寧全集》第21卷,第36頁。
[24]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181頁。
[25]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0頁。
[26]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0頁。
[27]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410頁。
[28] 參看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6、217頁。
[29]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89頁。
[30]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05頁。
[31]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194頁。
[32]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186頁。
[33]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89-90頁。
[34]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5-216頁。
[35] 列寧:《哲學筆記》,《列寧全集》第38卷,第216頁。
[36] 毛澤東:《人的正確思想是那里來的?》,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