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可以開收入證明嗎
不能。在辦理離職后,單位和員工就解除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就結束了,所以之前的單位一般是沒有義務出具在職時的收入證明的。單位一般也不會故意為難當事人,因此當事人應該主動去單位與人事部溝通協(xié)商,爭取能夠協(xié)助辦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模谵k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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