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今天被同學掀裙子”|當尊重與保護沖突,我們該如何拿捏?

在嬰兒時期,我們的生存完全依賴于父母,因此,我們也無法區(qū)分自己與父母之間的差異。隨著成長與接觸面的逐漸增大,我們慢慢建立起“我”的概念,開始在許多事情上有自己的看法與態(tài)度,包括選擇在內的各種自我意識也逐漸萌發(fā)。
在這種情況下,“尊重孩子的自主意愿”和“維護孩子的最大利益”,并不永遠完全的一致。那些愿意視孩子為完整且獨立個體的父母,需要為此重新審視自己的選擇,并慎重地做出籌劃。

觸發(fā)焦慮的新聞頻發(fā)。歧視、嘲諷、羞辱、漠視、孤立、疏遠……各種校園暴力帶來的陰影被家長的關注和謹慎無限放大,深深覆蓋他們的選擇。有些家長只想帶孩子遠遠規(guī)避危險,在慌不擇路的狀態(tài)下,把“一味順從”當作捷徑而失去了自我。
但也有家長,在面對自己就讀小學的兒子提出「想穿裙子去學校」的念頭時,選擇了尊重和給予幫助。這一經歷也被這位父親記錄在知乎上。

經過我和老婆商量決定,既然他想嘗試,那OK啊,我們晚上就帶著兒子去了商場,他自己挑了一條裙子,中間他媽媽還挑了幾條,兒子覺得丑,要不就是太女孩兒了(小紗裙或者全是亮片的)。
最后他自己選了一藍色的裙子,還試了一下,覺得太爽了!而且感覺自己很好看!我作為一個老父親,看著自己兒子挑裙子,真是五味雜陳!但是似乎也沒有什么理由反對。結賬回家,路上我和老婆就和兒子說,你確定要穿著裙子去學校嗎?他非??隙?。
我們說你可能會面對很多嘲笑和奇怪的眼光哦,兒子表示無所謂?。涸?!爸佩服你,勇士!
在這次經歷里,穿裙子的男孩遇到了作為成年人的我們可以預料到的各種困難,被老師訓斥,被同班男生掀裙子……
兒子說他完全不在意同學開玩笑啥的,但有的男生開始掀他裙子,這就讓他非常難受!不舒服!兒子開始反抗,打了起來,老師來了,了解事情后,批評了那個男生幾句,也就算了。但兒子說,如果男生掀了女生裙子肯定要被罰站狠狠批評的。
最讓兒子傷心的其實是下午的道德與法制課,老師用了整整一節(jié)課的時間開始批評兒子穿裙子的行為,是一位50多歲的女老師,據兒子的描述(他非常擅長,還有表演動作):老師說,男孩就要有個男孩的樣子,這么能穿裙子。這時候還有幾位女生舉手反對,認為男孩也有穿裙子的自由,女生也可以做一些男生做的事情。(為這位女生鼓掌!)

種種會令孩子感到難過的操作,其實并沒有逃過父親的預判,“你可能會面對很多嘲笑和奇怪的眼光”,但他在孩子想要選擇做一些,在家長看來必然會傷害到他們的事時,找到了給予自由和保護的平衡。
在傾聽孩子的聲音和感受后,沒有因為“男生不能穿裙子”的性別刻板印象而焦慮或憤怒,為了尊重他作為獨立個體的不同的想法和選擇,父親告訴了男孩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并且仍然愿意讓他去嘗試,而不是提前給孩子一個預設后,就因為他可能會承受的風險就阻止他去做這件事。
當孩子處在某種困境中時,也沒有用“尊重自由”為名,把他留在了沒有支持的處境里。這種與父母的安全的聯系足以讓孩子感覺自己是被接納和支持的,這種安全感在最后也起到了促進情緒穩(wěn)定的作用。
相信經歷過這次“自由”的穿裙子的男孩,在未來可以更加平視地去看待這個世界,平靜地接受生命中會出現的各種各樣的人和情緒。在遇到那些跟他、跟大部分人不一樣的人,那些居于少數、弱勢的人時,仍能保有尊重、包容和平等的愛。
每個孩子都應有機會在這樣一個尊重他們的環(huán)境里成長,這種環(huán)境是安全的,對兒童間的差異性是寬容的。孩子有自己的需要、權利和內在價值,而這些都可以得到認可和支持。

尊重這個詞的奇妙之處在于,無論是在親子教育,還是親密關系中,它都是一個頻頻被提及的詞,但這件看起來普通且簡單的事情,似乎并沒有得到大多數人真正的重視。在實際關系里,尊重是稀缺的。
心理學上,真正的尊求,要求把自己和他人看作是自由、完整、具有獨特天性、人格和尊嚴的人,是建立在平等、獨立基礎之上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此,關系中的兩個人,在想法、需求、權利義務上也都是平等的,沒有一方應該被忽視,也沒有一方是更優(yōu)越的。
但在長幼序、三綱五常的傳統(tǒng)文化影響下,親子關系中的雙方難以建立起平等關系,作為年紀更長、擁有更多能量的父母往往在這段關系中擁有更優(yōu)越的地位,受到父母照顧的孩子則處于弱勢。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想法也變得不再平等,父母的想法優(yōu)先級變高,孩子的想法被忽略。
當孩子與父母的觀點和做法沖突時,父母更容易做出不聽取對方的意見,就為對方安排一切的舉動;孩子也會采取回避策略,采取忍耐、不吭聲、不頂撞、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放棄自己的主張,順從父母的意愿。即使這些行為最初都出于“保護”和“聽話”的目的,但實際上,它們都屬于“不尊重”的表現。
同樣,尊重也意味著接納、平視、理解和寬容地看待對方的一切所作所為,認可對方的權利和需求是重要的,不去做傷害和侵犯對方權利的事情。
比如,親密關系中的雙方作為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在穿衣風格、言行舉止或者愛好以及生活習慣上,會時常出現步調不一致的狀況。就拿打游戲來說,可能是很多女孩子都不愿意男朋友做的事,又是控制玩游戲時間,又逼著寫保證書,用感情去約束對方。
說到底,是因為打游戲這件事并沒有被認可是一項合理健康的愛好,因此這項權利被相應地剝奪了。反之,很多男孩子會限制女朋友的穿著,避免過于性感,也是出于同樣“不認可”的想法。
在很多人看來“管”也是關心的一種方式,但當一方憑借自己的意愿為另一方做選擇,實際上就是侵害了他人自主選擇的權利,在這樣的關系下(包括但不限于父母、朋友、戀人等等),另一方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

給予別人尊嚴,以及成為一個值得被尊重的人,都是得到尊重的普遍前提,很多時候,我們覺得得不到別人的尊重,還可能因為我們沒有做到尊重自己。
我們每個人都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但這些權利有時會因為別人強加給我們的觀點與價值,被動失去。比如,“大齡單身女性是需要同情和額外照顧的”、“生二胎可以給獨生子女作伴”、“在大城市打拼不如回家考公務員”、“結婚生子的人生才算完整”……
當面對與自身價值觀不符的“勸誡”時,不善于尊重自己的人,往往會因為被冒犯而感到不適,因為失守了自己的邊界而感到沮喪,甚至因為退讓做出了錯誤的決定,但鮮少會選擇拒絕和反抗這些令人不適的越界行為,維護自己被侵占的權利。
但事實上,每個人的邊界感都不一樣。我們就像一顆顆大小不一的氣球,擁有不同的半徑,有的人柔軟可拉伸,有的人堅硬無彈性。對待同一件事,每個人的認知與接受程度有差異,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越了界,踩到對方的雷區(qū)。
尊重自己,可以保護我們處于一個平和、舒適的情緒狀態(tài)當中,不受他人情感壓迫。也只有當我們敢于維護自身權利時,別人才會維護你的尊嚴,給予你尊重的對待。
人生并不是討好他人的過程,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你,能習得尊重與被尊重的方式,無論是對待他人,還是保護自己。

References:
Berscheid, E., & Reis, H. T. (1998). Attraction and Close Relationships.
Boeckmann, R. J., & Tyler, T. R. (2002). Trust, respect, and the psychology of political engagement. Journal of Applied Social Psychology, 32(10), 2067-2088
Medical Review:
Mindfront Medical Manager Helen 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