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永不過時的經典美劇,法律與秩序第四季,豆瓣評分9.4分!

一部永不過時的經典美劇,法律與秩序第四季,豆瓣評分9.4分!

????這是第一次看到非McCoy當EDA的季,也是Mr. Stone的最后一季,說起來,兩人風格還真是不一樣,難道看到第五季有的評論說,感覺新來的DA脾氣好暴躁,好不喜歡。這一集的警探是Mr. Big,他也是我一直不想刷前幾季的原因。因為我從Sex and The City就不喜歡Mr Big的角色,以及這種演員了。因此連The Good Wife也不想看,演員就不是我的菜。

????美國法系里有一點被各類影視作品玩的花樣輩出,也不知真實案例有幾多。精神障礙-無行為能力-脫罪。什么“我腦子里有個聲音說,殺了他”基本玩了這招就能脫罪了?!拔彝耆挥浀卯敃r發(fā)生了什么”black out ,脫罪。

????本集少年犯年14,父系親屬一方都謀殺坐牢,母親吸毒。小小年紀兩條命案在身。事出無因,你惹老子不爽了 我就活活揍死你。于是辯護律師想出的辯論理由是:xyy染色體,我的客戶身上遺傳有暴力因子,因此無行為能力。結果小小少年buy了自己律師的說法,認為自己沒救了,申請謀殺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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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他只是演警察而不是演DA,不然,讓我想象他在庭上辯護,可能會有些不適。搖滾明星QJ在校少女案與吳亦凡案一模一樣,一模一樣!唉,真是讓人PTSD,從頭到尾,幾乎所有的情節(jié)都剛剛在國內上演過。首先是在酒店差點被撿的女學生,被送去做rape kit檢測,這個流程在SVU里也看到過,很重要,被QJ后一定一定先取證,不能回家洗澡。

????從專職心理醫(yī)師的說法看,似乎判定有無行為能力的那條線——作案者是否接受社會道德標準。也即,我殺了人,不管我爽不爽,我知道我不對,那么你就有行為能力;我殺了人,我沒錯,bingo,你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各位在美國的同學,如果要殺人,請一定要先把自己洗腦成殺人無罪理論。

????看這一集,大概可以感覺出,90年代的作者在寫作的時候,大環(huán)境可能跟現(xiàn)在還是有差,連Logan跟Briscoe一開始都是對受害女學生產生懷疑態(tài)度,覺得可能第二天反悔之類的。但是因為我是從SVU開始看的,基本上SVU里,對于性,侵案,幾乎很少會去質疑受害者,或者揣測受害者是不是沒談好價之類的。

????而對L&O本劇,因為資源的關系,也是近些年的多,最早的幾季資源少,差不多我算是逆著時間順序看上去的。所以察覺出,以前的編劇是片保守一點,雖然這集最后的結果是好的,但是整集大風氣來看,還是覺得受害者是有點自作自受,大晚上跟著搖滾明星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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